2022年4月3日上午11时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的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熔铸二车间发生深井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经调查认定,清远清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2023年9月7日经市政府同意批复结案。
为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有关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9月3日,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总工会组成评估工作组,对清远清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2024年8月25日,市政府同意由市安委办组织对清远清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2024年9月3日,评估工作组赴清城区开展评估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通过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资料验证、现场核查等方式详细深入了解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以及清远高新区、清城区、相关部门和企业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检查了涉事企业事故现场情况和同类型企业有关情况,并提出了下一步改进意见。
评估工作组依法对清远清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等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后认定: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基本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基本落实到位;清远高新区、清城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涉事企业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本质安全。
二、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2023年2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项胜前、许立平、王天同、凌雨林、文泽云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项胜前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许立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天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凌雨林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文泽云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作出了人民币1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9日,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缴纳了1100000元罚款。
2023年12月15日,市应急管理局对广东安源鼎盛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了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25日,广东安源鼎盛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缴纳了30000元罚款。
2023年12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对董卫峰作出了人民币250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21日,董卫峰缴纳了250500元罚款。
(三)相关部门及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2023年3月21日,事故调查组按程序将清远清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有关线索移交给市纪委,市纪委于2023年8月15日就相关部门及人员处理意见函复市安委办,对2个责任单位和5名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理。
(四)其他建议落实情况
2023年10月7日,市安委办向佛山市安委办发出了《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议约谈佛山市航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函》。2023年11月1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对佛山市航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国家“铝7条”的要求落实整改;要加大技术研究,生产的相关技术设备要达到国家技术标准要求,提升铝熔铸企业的本质安全;要严格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2年以来,清远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理论学习、召开相关会议36次;清城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0次,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加强培训警示教育。清远高新区连续两年组织召开精美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案例学习会,组织观看《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爆炸事故警示片》,督促辖区金属冶炼铸造企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同类型事故教训。组织前往中国石化华南安全仿真实训基地开展参观学习活动,开展工贸行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对重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等,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清城区组织开展了“4·3”爆炸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组织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学习了《清远清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组织辖区金属冶炼铸造企业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应急管理局召集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重点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累计组织25批次共974人参加。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清远高新区每年与重点园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考核制度,加强企业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督促企业法人及高管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城区督促企业研判安全风险,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八个必须”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健全作业指导书,督促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20家,除一家铝加工企业因停工停产未购买保险外,其余均已按时按量购买。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强化安全监管,2022年组织16名相关专家对全市86家“百日清零行动”重点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2023年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2024年以工贸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提升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本质安全。清远高新区将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加强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日常监管,一年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督促辖区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五带头”职责,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省铝加工(深井铸造)“八个必须”等要求落实自查自纠,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针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五带头”工作技术指导服务,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隐患,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清城区2023年对全区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做好“铝七条”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成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工作专班,组织全区重点领域行业企业召开部署会,加快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目前全市9家钢铁、15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4家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已全部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进入数字化改造工程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实现相关监测监控数据“应接尽接”,形成“线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五)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部门坚持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重大事故隐患重点事项,持续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2022年开展全市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16家深井铝加工企业更换更新检测连锁系统25套,改造钢丝绳深井提升的浇铸系统9套,新增3套使用液压装置提升的浇铸系统,改造高位水池13家。由9家钢铁企业各抽出1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工作组,深入每一家钢铁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重点针对“钢八条”情况逐家进行检查,9家钢铁企业改造“固定式龙门钩”8套、连锁系统9套,实现全部符合“钢八条”要求。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重点企业53家,发现问题隐患118处,整改重大事故隐患5处。跨部门联合交叉检查重点企业4家,与云浮市、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企业7家,累计整改问题隐患25项。2024年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整治,截至9月3日,协同省厅专家组、市级专家,对全市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进行3轮全覆盖安全现状评估和安全检查,累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365项,其中完成整治重大事故隐患81项。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协作机制。清远高新区强化与市、清城区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根据市政府领导建立“一企业一监管”台账的要求,健全完善联合检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多次与清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协调安全监管机制的内容。截至9月3日,清远高新区联合清城区应急管理部门、街(镇)等召开重点工贸行业、化工(危化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会议,有限空间及高空作业专题培训等会议,开展联合检查企业385家次,向清城区应急管理部门移交拒不配合隐患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71家次,防止出现安全生产监管“盲区”。清城区草拟了《进一步完善清城区和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协同监管工作。市应急管理局与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应急管理部门积极交流探讨,完善安全生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达成严格执行《清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分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权责事项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6〕100号)的工作要求及进一步完善“清城区、清远高新区和广清产业园安全生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的共识。2024年7月2日,市应急管理局与清城区应急管理部门就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080号建议进行座谈交流,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清城区、清远高新区和广清产业园安全生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行了细致的探讨,确定了加强企业引进的审核,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的工作意见。
四、存在问题
涉事企业存在2项问题,一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不够规范,2024年两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制定治理方案,不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二是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较弱,总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未取得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五、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65条、清远72条具体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工作举措,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镇街、部门、企业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解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狠抓安全防范各项工作。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格监管不放松,强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等监管执法力度,加快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工作,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