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安办函〔2022〕1号
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上午11时许,你区黄腾峡生态旅游区山体隧道引水渠施工处,发生一起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1月21日21时14分,你区黄腾峡生态旅游区又发生一起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清安〔2019〕24号),现对这两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以你区安委会文件报清远市安委办审核,经市安委办审核后再由区政府批复结案。
此函。
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