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9-30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5年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我局现将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我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政单位,负责全市辖区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的地方政策、发展战略及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城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地产权登记发证,房屋测绘等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职责,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及节能推广、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城镇燃气、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组织实施。

我局内设13个机构:办公室、法规科、房地产业科、产权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清远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城乡建设科、建筑管理科、科技设计科、市政管理科、城管督查科、财务科、人事科。

二、部门决算表格

    详见附件(附表1-附表8)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本部门总收入65,408,95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753,430.49元,其他收入1,655,528.35元。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86,978.95元,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45,966,451.54元。本年度总收入与2014年总收入相比增加了47,055,813.5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土地开发、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45,966,451.54元。

2015年本部门总支出74,419,475.29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7,497.49元,项目支出60,031,977.80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3,725,578.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59,126.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66,451.54元。本年度总支出与2014年总支出相比,增加了56505325.53元;财政拨款支出与2015年预算数比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4,877,234.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增加了45,966,451.54元。本年度总支出及财政拨款支出的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去年大幅上升,增加了土地开发、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权属证书印制,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系统软件及设备家具采购,扶贫双到等相关项目支出。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

2015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06,521.7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040.00元,公务接待费37,913.8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3,567.89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567.89元)。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数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少142,478.23元,降低40.82%;与2014年度部门决算数相比,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减少143,317.97元,降低69.40%。

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减少35,960.00元,降低70.51%;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5,960.00元,降低70.51%。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书相比减少86.12元,降低0.23%,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24.82元,降低0.59%。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5年预算数及2014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都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数相比106,432.11元,降低40.94%;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7,133.15元,降低41.09%。

三公经费支出的大幅减少是由于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实现我局三公经费逐年下降的目标。

我局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2个,累计为2人次。

我局本年度公务车购置数为0台,公务车年末保有量为3台。

我局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共接待524人次。

2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6,844.12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517,258.12元,降低39.36%,主要原因是我本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科学编制预算,大量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3政府采购支出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109.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461.3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648.3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109.6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07,461.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0.23%。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三台,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能按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负责实施的重大项目“房产产权产籍档案数字化”按时按质进行绩效申报。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运行经费支出:指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3、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指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样(住建局)

      1、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表二《收入决算表》

      3、表三《支出决算表》

      4、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部门决算公开表样(住建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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