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承担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筹建和管理,对垃圾填埋、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管理及综合处理项目运营实施监督,承担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第二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格式如下: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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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1表 |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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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073.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0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0 | 二、外交支出 | 15 | 0 | |
三、事业收入 | 3 | 0 | 三、国防支出 | 16 | 0 | |
四、经营收入 | 4 | 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0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0 | 五、教育支出 | 18 | 0 | |
六、其他收入 | 6 | 3.11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9 | 0 | |
| 7 |
| 七、城乡社区支出 | 20 | 1051.98 |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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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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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 | 1077.1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1051.98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0 | 结余分配 | 23 | 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13.3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38.49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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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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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3 | 1090.46 | 总计 | 26 | 1090.4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收入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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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2表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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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077.1 | 1073.99 | 0 | 0 | 0 | 0 | 3.1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073.99 | 1073.99 | 0 | 0 | 0 | 0 | 0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73.99 | 1073.99 | 0 | 0 | 0 | 0 | 0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73.99 | 1073.99 | 0 | 0 | 0 | 0 | 0 | |
229 | 其他支出 | 3.11 | 0 | 0 | 0 | 0 | 0 | 3.11 | |
22999 | 其他支出 | 3.11 | 0 | 0 | 0 | 0 | 0 | 3.11 |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3.11 | 0 | 0 | 0 | 0 | 0 | 3.1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7)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051.98 | 284.79 | 767.19 | 0 | 0 | 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051.98 | 284.79 | 767.19 | 0 | 0 | 0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51.98 | 284.79 | 767.19 | 0 | 0 | 0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51.98 | 284.79 | 767.19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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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073.9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0 | 0 | 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 | 二、外交支出 | 16 | 0 | 0 | 0 | |
| 3 |
| 三、国防支出 | 17 | 0 | 0 | 0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0 | 0 | 0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19 | 0 | 0 | 0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20 | 0 | 0 | 0 | |
| 7 |
| 七、城乡社区支出 | 21 | 1051.98 | 1051.98 | 0 |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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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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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 | 1073.99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1051.98 | 1051.98 | 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13.3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35.38 | 35.38 | 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13.36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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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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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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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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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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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4 | 1087.36 | 总计 | 28 | 1087.36 | 1087.36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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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5表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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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051.98 | 284.79 | 767.19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051.98 | 284.79 | 767.19 | |
212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51.98 | 284.79 | 767.19 |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051.98 | 284.79 | 76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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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金额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52.23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76 |
30101 | 基本工资 | 52.69 | 30201 | 办公费 | 2.15 |
30102 | 津贴补贴 | 19.54 | 30202 | 印刷费 | 0 |
30103 | 奖金 | 16.56 | 30203 | 咨询费 | 0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5.82 | 30204 | 手续费 | 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 | 30205 | 水费 | 0 |
30107 | 绩效工资 | 0 | 30206 | 电费 | 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0 | 30207 | 邮电费 | 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208 | 取暖费 | 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37.61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8 | 30211 | 差旅费 | 0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30302 | 退休费 | 1.8 | 30213 | 维修(护)费 | 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 | 30214 | 租赁费 | 0 |
30304 | 抚恤金 | 0 | 30215 | 会议费 | 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 | 30216 | 培训费 | 0 |
30306 | 救济费 | 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 |
30307 | 医疗费 | 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 |
30308 | 助学金 | 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 |
30309 | 奖励金 | 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 |
30310 | 生产补贴 | 0 | 30226 | 劳务费 | 17.6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 |
30312 | 提租补贴 | 0 | 30228 | 工会经费 | 0 |
30313 | 购房补贴 | 0 | 30229 | 福利费 | 0 |
30314 | 采暖补贴 | 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5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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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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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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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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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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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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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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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6 | 大型修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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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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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8 | 物资储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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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9 | 土地补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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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10 | 安置补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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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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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12 | 拆迁补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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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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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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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20 | 产权参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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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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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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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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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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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03 | 财政贴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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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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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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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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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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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9 | 其他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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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906 | 赠与 | 0 |
人员经费合计 | 254.03 | 公用经费合计30.7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经济分类科目填列到款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4)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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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7表 |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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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3.3 | 0 | 3.3 | 0 | 3.3 | 0 | 3.35 | 0 | 3.35 | 0 | 3.35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xx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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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8表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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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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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6栏,3栏=(4+5)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1077.10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73.99万元,其他收入3.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73.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8.25万元,下降10.6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青山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经费减少。
2.其他收入3.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3.07万元,增长76.75 %。主要原因银行利息收入和处置报废资产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1051.98万元,其中本年城乡社区支出105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为1051.98万元,主要用于青山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比上一年度减少171.5万元,下降14.02%。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07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73.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5.56万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05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7.57万元,下降18.42 %;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分功能科目看,城乡社区支出1051.98万元,主要用于青山填埋场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3.30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3.3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车辆维护费用。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 0万元,下降(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X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 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借用其他单位公务用车发和的费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事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增长8.7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导到处劳务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全部为青山垃圾填埋场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2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日常运行费用”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日常运行费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日常运行费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日常运行费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日常运行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2.项目绩效概述 项目单位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清办会函(2013)3号)申请该项目建设立项,提供(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申请该项目预算资金1410.5万元(提供的初始评审材料之“基础信息表”(附件1A):预算安排1699.849万元,两份资料中反映的项目单位预算申请金额不一致),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资金1200万元(清财预(2016)16号,但是,项目单位提供的该文件不完整,未提供财政部门核准的该项目预算资金额度),立项过程合规。但是,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基于评审指标,在审阅了项目单位提供的系列佐证材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项目单位基本上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实现了较好的产出和效果。 项目产出方面: (1)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简介:一期工程2007年被建设部评为Ⅱ级无害化处理场,2013年二期一区和扩容工程被广东省住建厅评为Ⅱ级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对生活垃圾实现了无害化处理。项目单位提供2015年、2016年生活垃圾实际处理(填埋)数量(吨)的具体信息后,可考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有效性指标。 (2)项目单位自评报告(附件3A):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填埋场先进的设计、管理和运营水平可作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示范和样板。在项目单位补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方面的统计信息后,可考评垃圾填埋场安全生产效率指标。 (3)综合评审材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保监测机构进行全场环境监测,监测指标达标。 (4)项目预算安排数1200万元,实际支出1062.227755万元,未超过预算,支出率88.52%。 项目效果方面: (1)基础信息表(附件1A):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也通过了国家的创文、创卫、创模的相关检查。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简介:填埋场自1995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先后经过三次扩容建设,现正使用的二期二区工程库容83.3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3.8年,于2016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效果。 (2)自评报告(附件3A):项目建设为居民创造优美、舒适、清洁的城市环境,从而吸引更多客商来清远投资和游玩。项目单位在补充外地客商来清远投资的实际投资额信息(2015年、2016年)、外地游客来清远旅游的实际人数信息(2015年、2016年)后,可计算考评企业投资增长率、游客人数增长率效果指标的实现程度。 (3)自评报告(附件3A):项目建设为居民创造优美、舒适、清洁的城市环境,在项目单位补充满意度调查信息(调查方式、调查结果等)后可考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实现程度。 | |
3.存在问题: (一)项目预算、资金支出及管理方面 综合项目单位自评报告、自评基础信息表、预算下达文件、资金支出明细账等资料,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2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2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1062.2278万元,支出率88.52%。综合相关评审资料,我们认为,项目单位资金预算申请金额、实际支出金额等方面的信息在不同资料间存在不一致:(初始资料)自评报告(G2),预算安排1072万元,实收1072万元,实际支出9740313.41元;(补充)自评报告(附件3A),市级财政安排年初预算专项资金1200万元,实际支出1051.976097万元。(初始)基础信息表(附件1A):预算安排1699.849万元,到位1200万元,实际支出1051.976097万元;(补充)基础信息表(附件1A):预算安排1699.849万元,到位1200万元,实际支出1062.227755万元。补充的资金支出明细表:全年实际支出1062.227755万元。(2)提供的预算下达文件不完整(没有提供下达预算金额的具体信息)。项目单位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项目建设基础性管理措施(办法),项目建设过程的制度性保障条件不完善。 (二)项目计划及组织实施方面 项目单位提供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非立项前的原始申报表,因申报时未确定(下达)预算安排金额,未发生实际支出金额等,但申报表中提供了该信息),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安排数(附件材料中预算安排的实际金额,信息不明),立项合规。但是,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没有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没有提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没有提供风险识别及应对措施或应急处理机制),并且提供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记录材料不完整(提供了2016年 1-6月检测报告)。项目单位提供的“供货合同”(2份)中明确:根据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前实施了招投标管理程序,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供货商并签订供货合同,采购过程基本规范。但是,未提供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另外,第三份合同(“清远市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作业及机械设备服务外请”合同)未明确是否招投标。签订了上述3份合同,合同内容具备了合法性。项目单位与合同乙方签订的3份合同均未有合同双方签章、未注明合同日期,要素不齐全,合同的规范性不足。未提供合同采购货物的验收报告或其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也未提供验收管理制度,项目全过程监管的制度建设缺乏完整性。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自评) 项目单位提供了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前述,非立项前的原始申报表),设定了项目建设预期目标:切实履行单位职能,保证和满足清远市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日常运作和环保考核。并在此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3个预期绩效指标,绩效管理工作在立项前合理设置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的工作不完全到位。这样,不利于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绩效进行有效考评,也会直接影响对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的考评评分。初始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后期补充后基本能够满足项目评审需要,完整性仍然需要提升(例如,未提供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考评绩效指标实现程度的相关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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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进建议: (一)项目预算、资金支出及管理方面 在项目立项前,根据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程序要求,编制完整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明确各建设项目预期支出内容、支出时间、支出金额、测算依据(需另行编制预算计划表及其测算说明)。项目建设完成后,统计各阶段(月份或季度)资金实际支出时间及金额,并与预期支出计划进行比对,以确定预期资金支出进度完成情况。在管理方面,需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职责,制定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采取积极措施监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项目计划及组织实施方面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单位业务管理要求,制定系列的基础性保障制度。例如,制定项目风险管理制度,有效识别并防范项目建设过程的风险,并且提供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完整的记录材料,以佐证跟踪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制定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为项目建设有效开展提供完整的、科学的制度保障。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应该满足内容合法性、要素齐全性、形式规范性等基本要求。根据政府招投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事项,应提供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过程资料,实现采购全过程的规范性。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自评) 根据项目属性及项目单位内部管理要求,在预算申报的同时,在设定预期绩效目标(预期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完整的项目预期绩效指标,包括预期产出指标(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方面)和预期效果(效益)指标(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性运行和满意度),指标的设定,尽可能量化,便于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绩效考评。基于自评成果(自评工作基础信息表、自评报告、自评评分表),提供有效支撑自评结论(成果)的系列佐证材料,以体现自评结论的客观真实性,为外部评审机构有效开展项目评价、形成公正合理的评价结论提供资料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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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清办会函(2013)3号)申请该项目建设立项,提供(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申请该项目预算资金1410.5万元(提供的初始评审材料之“基础信息表”(附件1A):预算安排1699.849万元,两份资料中反映的项目单位预算申请金额不一致),预算资金的主要支出事项包括:员工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费、填埋作业机械使用费、填埋场维护修缮费、灭蝇除臭材料费、渗滤液处理费、电费等。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资金1200万元(清财预(2016)16号,但是,项目单位提供的该文件不完整,未提供财政部门核准的该项目预算资金额度),立项过程合规。但是,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建设由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具体组织,项目资金支出采取财授权支付方式,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根据具体事项支出组织会计核算,编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手续规范完整,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资金支出明细账,会计核算规范。 基于评审指标,在审阅了项目单位提供的系列佐证材料的基础上,我们认为,项目单位基本上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实现了较好的产出和效果。 |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