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承担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筹建和管理,对垃圾填埋、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管理及综合处理项目运营实施监督,承担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青山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我单位在编人员共1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17.6万元,比上年减少71.95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在编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支出预算1217.6万元,比上年减少71.95万元,下降5.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在编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递减的目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实现经费支出逐年递减的目标。其中:办公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6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45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生产用车辆共6台,总价值为112.49万元;青山填埋场价值4008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单位已根据相关规定向市财政局及绩效评价小组提供相应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基础信息表、自评报告、其他佐证材料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运行经费支出:指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6、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指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