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3-31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深入推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坚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平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按照“一城一策、试点先行、逐步推行、稳打稳扎”的原则,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将商品房预售款审批环节与企业诚信挂钩,预售款监管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开展了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力度。对新建项目、对信访问题突出项目、随机抽查项目进行巡查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监督检查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乱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五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清远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六是完成了清远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并通过验收,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完成了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租赁和房屋抵押网签备案全国联网工作。七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不动产交易、税收征缴、登记“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开通自助服务模式,群众可在自助终端设备或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上提前录入存量房交易合同信息,减少在“一窗式”办理的等待时间,切实提高房屋交易服务效能。

  2.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多措并举改善了城乡群众居住条件。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投资的枫桦花园人才公寓项目已入住26户53人。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495户,目标任务完成率134.4%,超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佛冈县通过购买的方式新增100套公租房。我市率先完成全国首批公租房系统试点城市数据贯标工作,成为全国首个“双贯标”城市。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33户。

  (二)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稳定

  1.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辖区内工程进行监督,对发现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完成了清远市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系统的开发及运行,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强化招投标管理。进一步简化招标前置要件,优化招标方式,提高招标效率,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取消了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事前备案。

  2.强化监管提升了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建章立制工作,强化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管、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7+2”建筑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稳定。我市获得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项目有1宗、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项目有7宗;初评通过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项目有4宗,获评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项目有8宗。

  3.大力推进了建设科技工作。2019年,办理新增节能设计审查备案290宗,建筑面积679.83万㎡;办理节能设计变更25宗。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修订了《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印发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取得绿色设计标识的项目20宗,建筑面积122.5万㎡。全市施工图审查新建建筑工程311项,建筑面积983.39万㎡,其中绿色建筑备案93宗,建筑面积380.87万㎡,绿色建筑面积占比38%。推广应用散装水泥,2019年全市混凝土使用散装水泥量396.56万吨。做好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2019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总量930.26万(其中市区426.66万);预拌砂浆生产总量20.28万(其中市区19.54万)。

  4.深入推进了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有效解决行业乱象。深化协作,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全年累计出动6232人次,检查在建工程、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机构和建材生产企业1893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14份,组织召开座谈会16次,宣讲会1次,对37家施工企业和20名从业人员作出动态扣分处理,行政处罚立案调查34宗。

  5.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通过细化提升工地扬尘整治标准、加大工地巡查处罚力度、委托第三方巡查机构全覆盖巡查、推进TSP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扬尘七条”整治、督促责任企业加强工程机械使用管理等手段,以高压态势开展工地扬尘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1.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印发了《清远市住建系统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工作方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指导各县(市、区)试点村采取“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模式,大力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我市英德连樟村、活石水村试点成效明显,被住建部评为共同缔造活动第一批精选试点村。开展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选出了50个优秀农村住宅设计方案,计划下一步编印设计图集,发到镇村推荐给农户选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住宅设计水平。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与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签订了《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书》,开展乡村振兴人才技能培训,已培训建筑工匠812人。

  2.开展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力落实《清远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各县(市、区)住建局牵头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已形成的农村削坡建房点排查摸底,建立削坡建房排查台账。我局将各县(市、区)住建局的排查结果转交给市自然资源局,下一步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鉴定、风险评估、制定整治方案等工作。

  3.切实推进我市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各县(市、区)及时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加快录入已确定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市累计已确定并公布的141处历史建筑、1片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连州市中山南路),已全部录入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其中历史建筑包括连州108处、佛冈县17处、阳山1处、英德市8处、连南瑶族自治县7处。

  (四)深化“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了营商环境

  1.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印发了《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市完成了30份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已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改革完成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将从原来的1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政府投资项目79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60个工作日以内。

  2.做好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我局对职能移交后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事项进行梳理,制定了办事流程、指南以及资料清单等并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印发了《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范围划分的通知》明确各级承接范围。全市住建部门已顺利开展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3.实施“两化四实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两化”是指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化、人防防护设备市场化,“四实现”是指施工图审查实现五审合一、人防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实现同步验收、不动产交易登记实现“一窗式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书实现电子化管理,减少群众办事手续,达到便民利民服务目的。

  (五)深入推进人防体系建设,完善了城市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和防护工程设施建设

  1.人防指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市级人防指挥体系不断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县级人防指挥工程建设,各县(市、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2.防护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规范推进了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做好了人防信息化系统日常维护管理、机动指挥所的日常维护保养、防空警报系统维护保养等工作。

  3.人防训练工作有效落实。按纲施训,完成了人防指挥通信日常训练、我市新型人防综合救援队伍重组工作以及综合救援队暨机关“准军事化”训练,圆满举办了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民防空队伍综合能力。

  4.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拓宽人防宣传渠道和途径,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和气象预报平台及与各种媒体合作在全市大力宣传人防工作,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和教育面。

    (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抓实抓牢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

  1.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做好统筹安排,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坚持四项重点措施同步推进,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以“改”字贯穿始终,力求以工作实效来体现主题教育的成效。主题教育期间推动解决了工地扬尘治理、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等一批企业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制约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住建行业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28个,为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持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优化机构改革后的基层组织设置,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工作。抓实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机关党组织生机和活力。围绕理论武装重点行动、政治引领重点行动、转作风抓落实重点行动、组织力提升重点行动“四大行动”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政治任务。加大权力监督、源头治腐力度,以发生的虚假业绩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认真开展了“以案治本”专项整治工作,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廉政意识。抓作风和纪律建设驰而不息,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保障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根据住建领域的实际,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调研、部署,结合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及互联网舆情办理工作开展了4次专题分析研判,及时处理各类舆情问题,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掌握房地产纠纷、住房保障、房屋质量安全等方面社情民意,认真抓好行业内涉及意识形态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发展。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两市三区”的发展定位,坚持“五个坚定不移”的发展思路,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努力为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把学习成果贯彻于工作实际中,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不断提升履行政治使命、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统战和群团工作优势,不断提升住建领域的治理能力。

  2.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对标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落实《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完成11个在职党支部的“六有”党支部创建,推动各党支部结合各自的职能任务和工作特点实施支部品牌创建工程,进一步推进争创“六好”党支部,把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融合、共同推进。

  3.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开展制度漏洞、机制梗阻等问题排查,扎实做好人防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堵塞廉政风险漏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住建行业管理环境,进一步净化清远建筑市场。

  4.联防联控,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具体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有序、科学周密措施,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守初心、担使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统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形成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加快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加大力度支持指导住建行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5.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坚定实施法治政府、法治广东建设,深入开展普法、禁毒宣传,强化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落实为基层减负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减少文山会海,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清远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业务工作不断档、人财物管理不失控、资产财产核查清楚明晰。

  (二)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制定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使地价房价租金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朝“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健康”方向发展。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做好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租赁中介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屋交易业务实行电子签章,实现网上办理、信息共享、利企便民。

  2.加快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分类精准施策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广使用清远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稳步推进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工作。加快以公租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加强公租房分配工作,提高分配入住率,进一步提升公租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成1155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任务。做好市区直管非住宅公房招租工作。

  3.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加快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印发《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参照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措施,组织乡镇(街道)摸查基本情况和老旧小区改造需求,开展项目评估,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报市老旧小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大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促进建筑业的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全完善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诚信体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实现行业、市场、现场联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落实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全面加强标后核查,构建对招标代理机构合力监管机制,强化招标文件范本指导作用。大力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住建行业治乱力度和成效,推进扫黑除恶建章立制工作。

  2.推广应用建设科技、新型墙体材料。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印发《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进一步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审图质量管理,做好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落实联合审图和网上审图工作。加强混凝土行业监管。做好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备案监管工作。加大混凝土原材料和扬尘污染监管力度,开展清远市区(不含清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3.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重点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质量监管;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手册制度,实施清单式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建材;贯彻房屋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制度,加强分户验收监管,实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进一步抓好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对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指导、督查检查及考核;加快推进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其它危大工程的安全抽检力度,加强查处力度。建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长久管理机制,完善工地文明施工和工地污水排放管理的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工程检测市场的监管,保证“放得开,管得好”。

    (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1.落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部署。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核查鉴定,继续开展2015年以来的危房改造情况“回头看”专项整治,加大力度解决贫困户住房质量通病等问题,确保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任务。

  2.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继续落实《清远市住建系统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工作方案》,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泥砖房整治、“美丽乡村2025”行动、“四沿”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等,继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着力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广使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推进设计下乡,指导各县(市、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农房外立面整治,打造民族特色建筑风貌。配合市人社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房质量。

  3.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清远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根据省下达的削坡建房排查整治任务和奖补政策,建立我市农村削坡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督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督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完成农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4.做好我市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指导县(市、区)完善保护名录,做好建档挂牌、宣传保护工作。在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政策文件下达后,建立我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机制。

  (五)着力审批制度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着力提升审批管理效能,构建审批新体系。积极推动“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加强审批协同,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并联审批,形成统一高效的审批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电子化工作,全市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等统一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证书。加快推进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覆盖。继续开展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的梳理和整理,根据改革的需要,动态对接国家和省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事项清单和审批材料与省“十统一”保持一致。

  2.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消防业务开展。推进全市消防业务审批系统建设,实现“一门一网”受理消防业务。探索建立消防领域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诚信机制,将消防施工、检测、审图等纳入诚信管理。

  (六)以城市人民防空准备为重点,建设现代人民防空体系

  1.加强指挥通信信息系统建设。

  2.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效果。加大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媒体(网络)“五进”工作力度。利用宣传大篷车到学校开展人防宣传教育互动活动;利用宣传册、宣传单到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开展人防法规和人防知识宣传教育。

  3.按纲施训抓好各科目训练。开展人防综合救援及机关“准军事化”、人防指挥通信专业、区域协同训练,提升紧急拉动、指挥协同、综合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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