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0093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教育局:
我局对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防雷安全工作的建议》(第2020093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应当取得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审查工作,已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防雷设计施工图技术审查”纳入“多审合一”的数字化审图系统。
今后,我局会联合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引导审图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审查行为,确保审查质量,提升施工图审查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审查行业健康发展;联合组织审查机构技术人员培训,使审查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提高综合审查能力;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管中严格把关,责成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项目必须经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