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七届
会议第20200170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协委员七届会议《关于清远新建住宅项目减少车位配比、提高地面车位比例的建议》(第20200170号)收悉,经研究,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拥有轿车数量越来越多,停车问题日益严峻。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各类民用建筑停车位的数量不宜作统一规定,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关标准。
二、停车库设计应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规定。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苏展鹏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