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根据人大建议的分办意见,人大《关于完善玻璃桥建设、维护相关事宜的建议》(2020033号)由我局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报送如下:
一、关于人大第一点、第二点建议,市政府、市委办已分别于2019年8月8日、10月21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玻璃桥安全问题,并形成《景区玻璃桥等高风险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纪要》、《旅游景区玻璃桥安全监管协调会议纪要》,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纪要工作要求,我局已积极配合提供建筑施工领域的3家省级有资质单位和5名省级技术专家,作为玻璃桥安全评估、检测的技术支撑力量。
二、关于第三点建议,当玻璃桥发生安全事故时,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积极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建筑施工领域的专家和机械设备参与救援。
特此函达。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谢裕民 联系电话:386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