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0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27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00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护的建议》收悉。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我局结合工作职能,通过推广使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督促县级住建部门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宣传等方式,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护,具体会办意见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推广使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指导农村新建及改造住宅建设

2020年,我局印刷并下发了《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1515至全市各乡镇,供村民免费选用。我局要求县级住建部门推广使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要根据当地特色和村庄规划要求,选用《清远市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中的合适户型推荐给农户使用,或者自行组织编制经济实用、有当地特色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通用图集应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印发到各镇、各村,免费提供给农户使用。另外,我局多次要求县(市、区)住建局和乡镇应与设计单位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加大力度推进设计下乡,为农户建房提供基础设计和设计图纸变更等跟踪服务,提高农房设计质量,引领农房风貌提升。

(二)督促指导县级住建部门加大村镇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宣传

《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由市人大颁布,于20209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村庄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近年来,我市住建部门重点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不断推进农村住房安全,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关怀广大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村镇建设工作的认识,自觉自发做好村镇建设后续维护,我局要求县级住建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作为落实《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村削坡建房排查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的一项重要举措,梳理上级政策文件,提炼出宣传要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农户的住房安全意识。二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各县(市、区)可采取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在村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或者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宣传画、或者在电视台反复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不断解读《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农村削坡建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让老百姓更认可我们的工作,了解政府的政策。

二、下一步计划

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继续做好后续维护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督促县级住建部门与设计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为广大农户建房或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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