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协委员七届会议《关于建立住宅小区在规划建设时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议》(第2021009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近年来,随着城市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消防隐患大等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加快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既是一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也是提升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我局积极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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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发布了《关于推广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除了新建小区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施外,全市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将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并全面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发动各物业管理单位及居委会,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充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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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关于电动自行车充放点的具体要求。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陈舒婷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