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发来的《关于加快扩大内需,进一步促进我市消费的建议》(第20210080号)收悉,我局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者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独住宅楼)。关键词是城市、居民意愿、住宅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总体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以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弱电、道路等改造提升项目,重点解决居民的用水、用电、用气、垃圾分类等问题。
目前,已下达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助11605.36万元和省级补助6607万元,重点改造房屋建筑的水、电、气、通信等老化设施设备、水电气“一户一表”、管道燃气入户、维修楼梯踏步、粉刷楼道墙壁、整饰房屋外立面、补齐楼道消防设施,保障住用安全。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可选取加装电梯、屋顶绿化、抗震节能等提升改造内容。
2020年下半年,我市已印发《清远市老旧小区 改造工作方案》,成立了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将尽力学习先进地区做法,指导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更多改造资金,满足并刺激市民新的消费需求。
专此函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谢亚恒;联系电话:386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