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269号《关于广清接合片区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广东广清接合片区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管理部门,近年来,我局全力培育清远建筑、房地产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减、放、并、转、调、诺”等措施,全面清理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通过“一网通办”“面谈群解”“交房即发证”等措施,打通“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了我市“入珠融湾”步伐。
今后,我局将继续提升城乡建设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推进优化清远营商环境,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为我市纳入“广清结合片区地域范围内的轨道交通纳入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范围涉及的相关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龚梅英 联系电话:0763-33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