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15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26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150号提案关于加快清远市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通过物业管理的立法加强基层治理工作

我局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的要求,负责《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按照立法程序,已完成了《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我局正在协助市人大对该条例进行修改。该条例计划今年8-9月报送省人大审核,争取今年年底正式出台。该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对加强基层治理工作作出了规定:

(一)该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责】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有需要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备物业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该条例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召集,成员由房地产行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乡规划、生态环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农业农村等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组成。

物业服务人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出席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二、通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加强基层治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市住建系统党委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要求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都应积极争取成立党支部;已成立了党支部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利用党支部的平台,联合小区党员业主,共同协商解决小区的重大、疑难问题,共建和谐温馨的家园;暂时不符合成立党支部的企业中的党员,可以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党支部;无法把组织关系转到清远的党员,可以作为流动党员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党支部。

 三、通过开展“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加强基层治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红色物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机党函〔2021872号)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了我市的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凤城世家)、广东汇家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凤凰春天花园)、广州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远万科华府分公司(清远万科华府)、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佛冈分公司(清泉城小区)等4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全省“红色物业”试点单位,以“红色物业”建设为载体,推动“支部建在小区上”、“支部建在项目上”,以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极探索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的措施办法和工作制度,切实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通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交叉任职加强基层治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要求“推动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我局积极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或党支部的委员到当地社区交叉任职,加强基层治理工作。目前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刘晓越同志已挂任中共清远市清城洲心街道光明社区支部委员副书记,清远万科华府党支部支部书记杨思敏已挂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凤翔社区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连南县的连南瑶族自治县安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明柱、通雅苑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黄飞燕、城市广场业委会主任邓洪标担任了中共三江镇社区委员会“大党委”兼职委员。建议相关部门制定要求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制度,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力量,从而加强基层治理工作

 五、建议制定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的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但《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无权制定有关党员的工作要求,因此,建议市委组织部门制定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的制度。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526


(联系人:莫开勇   联系电话:337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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