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会议第20220115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07



市发展改革局:

市政协委员八届会议《关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激发城市发展活力的提案》(第20220115)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列入了市政府今年“十件民生实事”,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难点问题、紧盯节点任务抓落实。

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974个。其中,2021年度我市新建改造项目582个小区,跨年度改造项目345个小区,共计927个小区;2022年度我市的新建改造小区47个。2020年以来,我市共申请获得资金14.67亿元,其中,政府专项债10.38亿元,中央补助资金1.27亿元,省补助资金0.73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今年5月份又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676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07.98万元,极大地推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改造中,为了使有限的改造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我们重点优先改造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内容。

一是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主要是改造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不搞一刀切,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进行改造。“改什么、怎么改”,要与人民群众商量,根据居民的需求,合理确定改造顺序和标准。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做成“民心”工程。在改造过程中,明确居民出资比例,让居民全程参与共同缔造美丽生活小区。

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分项目已经完工,周边居民对改造成效已有切实的感受,社区干部反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后,居民的工作越来越好做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对我市早日保质保量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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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丘琳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3-3867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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