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会议第20220127号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17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委员八届会议《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202201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动态监测 防治返贫致贫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2020年底全部完成脱贫攻坚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目标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继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市、县两级住建部门与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实现数据互通互享,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建立健全了动态监测机制,监测中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入危房改造名单。截至615日,2021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数576户已通过竣工验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6.40万元已100%拨付;2022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国家任务数717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35.10万元,已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待市财政局同意后即可下达。

二、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构建乡村振兴人才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和乡村风貌管控,提升我市乡村建筑工匠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县级住建部门积极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将先进的技术规范、设计理念、最新的政策文件,普及到乡村,发挥乡村建筑工匠在农村工程施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2018年全年,我市8个县(市、区)以集中培训、“送课下乡”等方式开展了42批次工匠培训,全市2018年共培训3268名乡村建筑工匠。2019年,在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的帮助下,全市开展了5期培训班,共培训乡村建筑工匠812名。2020年至今,全市共培训乡村建筑工匠300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17


(联系人:陈韵,联系方式:337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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