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39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7-22


高国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清远市进一步推广及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第20220396号)收悉,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我市建筑业创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我市积极响应国家、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配套政策建设、企业创新和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2020年6月我市印发了《清远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清远市2020-2025年发展目标、实施范围和标准、重点任务,明确重点推进地区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超30%,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超50%。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市于2021年5月印发了《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确保顺利完成装配式建筑建设目标任务。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推进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我局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建立清远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联合市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建立了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协调机制,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三)出台发展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扭转我市装配式建筑占比率偏低的局面,参照省内城市做法,经市政府批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强化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对实施装配式建造的项目从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监督资金、重度污染天气施工、诚信记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培育扶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我市印发了《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为积极引进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和施工成熟企业落户本市,扶持本地建筑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保障。2018开始,我市已有广东友联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科城(英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东清泓混凝土结构构件有限公司3家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其中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基地2家,钢结构部品部件生产基地1家,为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条件。下一步我局将联合规划等部门认真做好政策指导、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培育发展既可以满足本地需求又能辐射周边城市的生产基地。

    (五)严格建设手续把关,做好示范引导。一是加强源头把控。规划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在规划条件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提出有关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并在规划方案审查时予以落实二是强化建设全流程管控。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许可证审批、竣工验收等环节对落实装配式建筑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比例要求和质量要求。三是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类公建项目为突破口,推动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

    (六)多措并举,提升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一是聚焦产品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例如:引导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对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加大质量帮扶力度。二是树立行业质量标杆。深入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激励更多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引导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对争创政府质量奖成功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三是夯实质量基础,创新技术服务方式。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我市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等资源深度融合。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系统,通过手机APP、微信端、PC端等多种渠道,为产业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质量服务。

    (七)加强创新驱动,拓宽创新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渠道。一是落实《清远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办法》,引导企业创新。发动我市重点产业和“双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牵头,积极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建立细分领域专利数据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加强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二是落实《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设立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鼓励转型升级的企业充分实现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变现,把融资用于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

    (八)培养新型建筑业人才,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发挥院校、企业社会机构三个主体作用,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培训,支持市技师学院探索深化“产、教、研、培、就、训”六位一体的校企合作模式,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广泛开设企业“冠名班”、订单培训班,促进建筑工业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的发展,促使传统建筑人才的转型升级。构建产业导向的培训模式,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装配式建筑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装配式建筑企业的技能人才培训,壮大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市政府层面的装配式建筑促进政策,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共同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立项申请、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等阶段的管理流程。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推广方向。继续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重点推进片区作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以保障性住房为先导、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着力打造清远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三)强化技术指导。一是推进建筑设计创新,统筹建筑结构、部品部件、装饰施工等,推动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二是加快绿色、新型建材的研发推广,鼓励我市建材行业企业加快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推动装配式部品构件产品的研发,找准切入点,加快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发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有关人才引育政策,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建筑业技能人才培训、评价,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培养新型建筑业人才,促进清远市装配式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和行业协会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知识和经济社会效益,发挥龙头企业的先导作用,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同度,倡导资源节约型建筑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为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住建氛围。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21


(联系人:陈舒婷,联系电话:0763-337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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