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182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8-15



吴宏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清远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20182号)收悉。该提案通过形势分析、政策梳理,剖析了房地产市场现状,并从优化土地供应、支持房企融资、推进产城融合、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市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现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并结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的会办意见,就提案有关建议推进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高质量开展土地供应

    为继续深化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计划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情况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了《清远市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2年度清远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308.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4.54公顷(比2021年计划供应减少30.21公顷),占比3.4%;工矿仓储用地242.07公顷(其中工业用地计划供应240.32公顷,比2021年工业用地实际供应增加7.68公顷),占比18.5%;住宅用地262.65公顷(比2021年计划供应减少268.51公顷),占比20.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75.57公顷,占比36.34%;交通运输用地273.93公顷,占比20.93%;特殊用地10.04公顷,占比0.77%。通过制定2022年度清远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土地市场进行了有效的调控,降低了房地产土地供应,适当增加了工业用地的供应量。下一步,我们将以供地计划为依据,指导市区土地稳定供应,促进清远市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研究,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2022年6月,我局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广州)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清远市房地产年度发展策略研究》,近期将报市政府审定。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相关政策措施,《策略研究》建议,未来两年内以消化库存为主要目标,控制一级市场土地供应,原则上只供应熟地。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动工的土地,适当延长闲置土地时间。对于重点项目,如广清产业园、广佛(佛冈)产业园、广德(英德)产业园“三园”加强工业工地供应,促进片区高质量开发。

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根据市统计局数据,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降幅逐步收窄。1-6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46.4亿元,同比下降17.3%,降幅连续三个月收窄。其中,清城区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96亿元,同比下降14.2%,降幅连续五个月收窄。同时,商品房销售正在稳步回升。2022年4月、5月、6月、7月,全市住宅销售面积分别为24.1万㎡、28.3万㎡、29.3万㎡、34万㎡,销售套数分别为2207套、2583套、2634套、3056套,住宅销售连续3个月环比正增长。从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排名情况看,我市销售面积排全省第7位,同比降幅排全省第18位,相比而言,我市房地产未出现明显的大起大落现象,韧性总体较强。

(二)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一是有序做好房地产行业融资。在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的前提下,人民银行清远支行、银保监局等部门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金融支持相关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做好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的金融服务。

二是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指导银行提高按揭贷款审批效率,支持好刚需和改善性客户需求。6月末,我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较3月末增加18.36亿元,房地产信贷整体运行平稳。

三是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保监部门从实际出发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做好房地产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金融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购房利率逐步下行。

四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从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阶段性提高1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贷款压力,激活了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五是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联系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工作局等部门,协调加大对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以缓解销售萎缩对房企资金链的冲击。

六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为进一步做好预售资金严监管工作,近期,我局拟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能够承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同时优化预售监管资金监管办法,按照一次预售许可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针对开发商挪用建设资金的行为,将明确商业银行不得擅自划扣,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集团不得抽调等措施,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

今年5月1日,我市开展安居消费活动,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清远市域内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支持1-5万元。活动启动以来,市民咨询和申请较为踊跃,对房地产企稳回升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同时,我局正在编制的《清远市房地产年度发展策略研究》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措施供市政府决策参考,相关政策落实后,将进一步提升市场信心,激发市场合理购房需求。

三、推进产城融合,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近年来,清远正在加快汇聚科技、产业、人才等创新发展资源,深入推进广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交通、产业、民生、环境全面对接珠三角,公共服务配套不断成熟,“入珠融湾”进程提速。

一是加快旅游发展步伐。面对“双区驱动”重大机遇,清远不断加快广清一体化和入珠融湾步伐,推进大湾区旅游生态合作区建设,与大湾区城市建立互为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联动机制。截至目前,清远全市A级旅游景区共34家,其中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18家、3A级景区15家。

二是加强产业人才集聚。随着院校陆续进驻省职教城,一系列紧贴产业的职教探索迅速铺开。在清远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以及广清产业共建的背景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走向纵深。清远将广东省职教城作为城市建设的“主战场”,着力打造一座可容纳25万高素质人口的新城,以人才优势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服务“双区”建设贡献清远力量。

    三是加强交通网络建设。清远目前已建成许广、乐广、二广、京港澳、汕昆、汕湛6条高速公路,通车里程846公里。在建佛清从高速北段、广连高速、二广高速与清连高速连州连接线、二广高速连山至广西贺州支线等项目,总里程258公里,总投资约415亿元。目前,全市基本构成“六纵四横二联”高速公路路网架构(六纵:京港澳、广连、乐广、许广、佛江高速北延线、二广高速公路,四横:佛清从、汕湛、汕昆、韶贺高速公路,二联:清远至高明、二广高速连山至贺州支线高速公路)。

四是完善教育资源配套。清城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其中“提升基础教育供给水平,让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项目获多票支持名列首位。项目指出,支持集中财力办好基础教育,通过建设清城区智慧初级中学(暂名),扩建清城中学一幢教学综合楼,接收碧桂园山湖城第二所配建学校、美林湖第二所配建学校、春江湖畔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信业郡城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约6980个(中小学学位6350个、幼儿园学位630个)。今年9月,清远一批公办新校开学,分别是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清远高新学校、佛冈县城西时代小学、阳山县花阳小学。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中介行业监管

一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对现有在售房地产项目全面梳理排查,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工作等部门建立类房地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房地产虚假宣传和售后包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扣分考核。为维护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市场秩序,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企业诚信平台,采用记分机制,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量化为相应的分值并编制成记分标准,并制定《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推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于房地产项目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对于利用沙盘模型、项目示意图以及样板房等方式展示项目规划、设计并作虚假宣传的,由住建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和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查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未按规划开发建设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予以查处;对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以售后包租、售后返租、约定回购、返本销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由金融监管机构、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是强化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逾期未办理诚信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结合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诚信管理扣分,公开通报曝光和暂停房屋网签资格等惩戒措施,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已办理机构备案、信用档案信息登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切实维护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针对房地产中介平台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对中介平台行为的规范管理。

为提升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提供真实全面住房租售服务,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清远市“数字住房(粤安居)”平台建设,今年6月6日实现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业务上线办理,为广大市民及企业提供网签备案、市场监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多项“一体化平台”服务,助推全省实现“住房一张图、监管一张网、服务一平台”。为改善房屋交易过程中习卖双方和中介机构房源信息不对称的情形,我局拟在粤安居平台上线在线房源展示功能,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二手房业主均可在该平台挂牌销售,同时为购房者“手拉手”自主交易提供明码实价查询、出售房源信息发布、购买房源信息搜索以及实名认证等服务,力争规范房屋交易行为,打造更安全、更便捷、更完善的诚信交易渠道。

下一步,我局将在清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全体人民住有宜居,为我市加快推动广清一体化和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建言献策。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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