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5-08

市水利局:

  市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7号建议《关于进一步落实排水接驳及打通“排水管网运维最后一公里”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落实排水接驳工作措施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是20228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强化建筑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小区(含公共建筑)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含建筑退让城市道路区域)的包含污水管网内的相关基础设施工程纳入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其中新建住宅小区(含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办理施工许可。其中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一)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和其它房屋建筑配套设施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未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不予办理整个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分期建设的小区房屋建筑工程相应的含排水管排污管在内的小区市政工程可随主体工程分片区建设,按片区验收,并应保证按片区验收的工程可投入使用;(二)验收时提交质量保修书、各原材料送检报告、现场试验检测报告、隐蔽验收记录、各专业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三)建设单位要对住宅小区内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电力、通讯、路灯等公用管线进行专项验收,对符合质量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单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并通知质量监督部门,方可组织验收。

  二是抓好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监管。每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审图机构审查行为和审查质量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当年本地区施工许可项目的10%通过《清远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抽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相关专业专家实施检查,并将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反馈项目勘察、设计及图审单位进行整改,有效提高了新建项目给排水设计质量。

  三是印发了《清远市绿色社区考核标准评分细则》将排水管道维护和内涝情况纳入评分细则,结合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保障社区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有效减少排水管道淤积等问题。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8

  (联系人:冯健璋,联系电话:386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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