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64号代表提出“关于促进清远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建议”,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能,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制定房地产发展支持政策。2022年12月,市住建局联合人民银行、清远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公积金首付政策、二手房“带押过户”、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等多条措施,同步出台相关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做好房地产网签备案工作。一方面,积极推动“粤安居”平台建设,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提供真实全面住房租售服务,实现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业务上线办理,为广大市民及企业提供网签备案、市场监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多项“一体化平台”服务。另一方面,全面推行商品房合同“网签即备案”,购房人缴纳购房款、网签合同,缴纳物业维修资金后,由“粤安居”系统和物业维修资金系统分别自动核验商品房预售款、物业维修资金,实现商品房自动备案,整个过程几个小时即可完成,优化了房地产交易流程,有助于提高房屋交易效率,也加强了房屋交易的安全系数。
三、联合市发改、人社等部门开展“安居消费活动”。2022年,清远市财政拨出5000万元用于支持安居消费,截止2022年11月22日,安居消费活动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共支持房地产销售2785宗,涉及购房面积44.5万㎡,累计撬动商品房购房金额共25.6亿元。
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强与市财政局、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加大对于大专及以上人才购房者性购房支持。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邓津,联系电话:3867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