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59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07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刘锟钰代表提出的关于挖掘中宿历史内涵,彰显清远文化底蕴提案收悉,经过认真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认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城乡建设中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保留城市记忆、弘扬历史文化,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打造具有清远特色的地域名片,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原则,全面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申报、安全排查、测绘建档、活化利用等工作。

    一、不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摸底普查工作

    一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应保尽保、能保则保”原则,不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申报,切实加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力度,对全市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测绘建档和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排查。所有的数据信息已全部录入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并要求县(市、区)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性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全面查找偏差,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防止破坏性“建设”问题,全面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不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历史文化资源,全力推进历史文化事业发展。

    二、做好历史文化资源安全排查和修缮保护工作

    2022年开始,我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历史文化资源实地巡查评估及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历史文化资源的全覆盖巡查检查。指导县(市、区)按照《清远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历史建筑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历史建筑建立修缮计划台账,发现受自然损害以及年久失修等多种因素导致建筑内部墙体受潮发黑严重,甚至出现墙身后倾,连廊下沉,墙体开裂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历史建筑及时实施抢救性修缮加固,尽快组织保养维护并开展建筑修缮工程,确保历史建筑风貌完好及避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事件发生。

    三、积极申报专项资金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24年城乡社区设施补短板与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组织申报了中宿居历史文化资源专项资金项目,对中宿居历史建筑开展安全排查、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中宿居部分建筑进行加固修缮及活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建筑活化建设村史馆、中宿居文化展示体验中心整体环境提升改造、中宿居古巷道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包括古巷道地面优化提升、危墙加固、破旧门窗加固修缮、场地清杂等)。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文广旅体部门将中宿历史文化进一步深入挖掘,活化利用成为民宿旅游,彰显清远文化底蕴,助力乡村振兴。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林俏红,联系电话:0763-337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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