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我局对清远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加快解决制约清远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第20230083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19年7月,实行《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号)》,全面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实现“四个统一”的目标。
一、建设系统助力审批效率提升
我市基本建成了全市一体化的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完成与24个国家、省、市外部系统的互联互通,该系统同时覆盖了三大产业园区,实现市、县、产业园区跨区办理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各县(市、区)可通过系统进行审批事项并联办理、联合验收、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实行告知承诺办事、线上审图、关联联合审图合格书等,2023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办理建设项目1554个,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数4191件,覆盖工程建设项目高频审批事项数量24个,有效助力行政审批效率提升。
二、坚持政策引领改革措施落地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自2019年以来,全市形成“1市区+8县(市、区)+3产业园区”纳入改革范围的良好局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出台240多份改革配套文件,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三、优化审批事项压缩办事时间
采取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等方式压缩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业务平均用时从原来的149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业务平均用时从117个工作日压缩至37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等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分别压缩至15,20,5个工作日。
四、实行电子证照减少企业跑动
为提升政务服务创新能力,推动线上“不见面”服务,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减少企业跑动,进一步提高便企利民水平,我局不断推进电子证照的落实工作,目前已实现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联合验收意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发等多个事项的电子证照核发。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孙麟,联系电话:338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