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4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15


         



邵富育委员: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支持连州市争创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第20230407号)收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连州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城市文脉保护,构建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进基本情况

连州于1996年被纳入第二批广东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清远市两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截至2023年6月,连州拥有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片历史文化街区,其中丰阳铺头街历史文化街区是2023年5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多年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对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按照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应保尽保、能保则保”原则,不断推进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普查认定工作,现全市已公布历史建筑194处,35个中国传统村落,其中连州市97处历史建筑,中国传统村落19个(其中4个传统村落为2023年3月19日新公布为第六批传统村落),除新公布的4处传统村落外,其他历史建筑及传统村落已完成挂牌、测绘建档工作,所有的数据信息已全部录入住建部信息平台。

    (二)规划引领,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源头管控

为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通过编制规划做好名城保护顶层设计。目前正编制的《连州市中山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连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22-2035年)》等一系列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保护目标、保护内容、保护要求、保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全力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品质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争取省级文物资金用于连州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先后开展了惠爱医院旧址修缮、消防安防和布展,冯达飞纪念馆和冯达飞故居展览提升。

    (四)开展“清远古道”调查与保护项目

2021 年11月,粤北文物考古工作站古道调查培训班在清远连州开班。来自清远、韶关、河源、梅州文博系统的调查人员,运用RTK测量、古建筑绘图、文物拓片、口述访谈等在丰阳古道、连州秦汉古道、东陂古道等处进行了全方位资料收集。承办“清远古道调查与保护项目成果展——连州古道印象”,重点展示了连州古道的历史、水陆路线及沿线文物遗存情况以及调查人员对丰阳古道、连州秦汉古道、东陂古道沿线的宗祠、门楼、凉亭、铁钟、碑刻等历史遗存的调查成果。

二、积极争取多方资金,合力共推保护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中提出“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保护传承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的工作要求,2022年,我市财政安排20万元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历史文化资源实地巡查评估及咨询服务工作,对全市194处历史建筑、35个传统村落、2条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情况进行全覆盖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另外,我市安排了308.24万元编制《清远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用于指导县(市、区)在城乡建设及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近年来,连州市财政积极支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工作,为连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连州市财政拨付连州市传统村落及古村落修缮补助费用共163万元,拨付连州市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与利用项目资金272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为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资金支持。

    三、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空间规划中统筹历史文化保护项目

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构建“一带五轴六区”的历史文化保护格局。沿北江文化发展带、连江文化发展轴、连州茶盐古道文化轴、南北古道文化轴、壮瑶民俗文化轴、古村文化发展轴,串联英德历史文化核心区、连州历史文化核心区、古洞石刻文化区、洞穴遗址文化区等等,对途经清远的南粤古驿道加强保护和利用,打造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旅游路径,展现清远文化魅力。

二是加强对连州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划定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省划定的保护范围连州市中山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19.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5.2公顷。

三是在村庄规划编制中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明确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地质遗迹、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名录,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现有树木,不随意改老地名,防止破坏传统风貌的大拆大建行为。以连州市东陂镇为例,东陂镇有南粤古驿道、传统村落、近代抗日名将冯达飞将军故居、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等人文资源、红色革命资源。在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时,东陂镇以镇域为单位,提出以“古驿道+滨水绿道”线性空间串联沿线各资源点,打造全域旅游样板区,激发美丽乡村持续发展动力。通过收集整合全域各级文物保护卷宗档案、测量资料、保护名录,确定村域物质文化遗产,并结合实地踏勘、史料搜集、调研访谈等形式进行信息汇总,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名录,梳理文化基因,寻本固源,弘扬传统文化,传承历史记忆。

    四、提升河道治理工作,改善水生态

为提升连州市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市水利局近年来组织连州市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碧道建设力度,狠抓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历史古村落,全面提升连州市水环境、水生态质量,取得明显成效。连州市自2014年8月以来,纳入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共45宗,治理河道总长289公里,工程总投资约5.40亿元,受益人口达到18.85万人,防护农田面积21万亩,通过河道清障、清违、清淤,实施护岸、筑陂、建堤,有效改善水土流失,修复水生态环境,助推河流沿线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防灾减灾能力,扭转了沙坊村年年洪水上岸、农田常年受灾的不良局面,更好保护了历史久远的古老村落。

    五、积极落实市政基础设施的管养工作

    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目前已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一是市政、园林部门积极对辖区内的交通标志标线、导向标志、绿化、路灯、沙井盖、无障碍公共设施等有关设施进行常态化管理,设有巡查员及抢修队伍,发现路面市政设施、路灯等有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交通的,第一时间进行原状修复或根据实际情况作整改,确保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并为城市照明提供保障。同时,对遮挡车辆、斑马线、红绿灯、车辆掉头位、车辆转弯位、交通标志的视线的道路绿化树木,加大修剪力度,加强养护。如遇到紧急或特殊需要处理的,第一时间通知园林公司及时处理。二是对有关市政设施执行日常巡查养护制度,根据每月的实际情况,将定期、不同批次实施翻新及更换城市道路的标志标线、导向标志等。三是督导城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落实管养责任人,切实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让古树名木这一和原生地的文化紧密相连,见证了当地环境和历史的发展和变迁的活文物与连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相得益彰。

    六、积极组织培训,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水平

一是针对于文物修缮等工作,我国、我省都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支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等,文物修缮工程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的工作流程,在将来的文物修缮工程中,将继续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对文物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开展修缮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2023年3月,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碧桂园集团、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等单位,联合举办清远市2023年乡村建筑工匠培训班,并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举办全市乡村建筑工匠培训班的通知》。于4月和5月各开展1期培训班,涉及117人,其中合格人数114人,接下来,还将继续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2022、2023年,聘请省历史文化专家对县(市、区)住建部门、乡镇人员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培训,加强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团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建设。

七、下一步计划

(一)我市将继续指导县(市、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和申报,切实加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用。将继续开展对连州市文物古迹的修缮保护和研究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传承人和工匠”等新业态的探索。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相关财政政策指导和沟通协调工作。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力度,逐步将历史建筑保护、传统村落修缮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力推进历史文化事业发展,助力连州打造建设国家历史名城申报。

(三)继续加强与省级部门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兄弟地市沟通,获取更多经验,指导连州市全力推进争创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感谢您对我市连州历史文化名城打造和申报的关注和支持。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林俏红,联系电话:0763-3375443)




 
                                                                       
《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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