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4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23



民革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20230431号)收悉,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利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意见,结合我局职责职能,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清府办〔2020〕33号),同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将此项工作列为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督办事项2022年纳入全市“十件民生实事”。我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以来通过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约15亿余元,完成改造任务量全省占比克服了三年疫情、百年不遇汛情和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32个改造工程项目全部开工,共改造977个小区,惠及居民约8.2万户。

一、关于加强统筹,形成部门联动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等文件,重新修订《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更加细化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安排,进一步明确了改造对象范围及改造内容,强调了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新的《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已完成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于近期印发。

二、关于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的建议

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统筹、县(市、)负责乡镇(街道组织、社区实施、居民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2023年新开工4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对改造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基本保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关于多方筹资,拓宽资金渠道的建议

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我市积极向中央、省级申请补助,各地也发行政府专项债,居民按比例出资参与完善提升类改造等,通过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约15亿余元。下一步在继续向上级申请资金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

四、关于聚焦精品,建设宜居家园的建议

我市清城区建设改造了清远凤城智慧小区试点项目,跟一般基础性改造不同,清远凤城智慧小区改造该的积极探索创新将为全省在老旧小区智慧改造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机制,从而为城镇老旧小区在智慧改造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题提供解决方案用数字科技的方式实现对安防、物业管理、智能照明等方面进行管理。通过建设试点工作,并结合实际进行推广,激活老旧小区,让广大居民宜居宜业。

五、关于文化提升、留住城市记忆的建议

国务院、省各级文件明确要求对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改造项目,应严格遵循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对历史文化保护也做了明确的要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特别是老城区改造,我们特别注意历史文化保护,如清城区南门街、中山公园、城市广场等老街区的改造,改造成“起凤里、城隍街、旧城墙、桂香街、塘仔边、武魁”等地名的小区片区,记录清远的变迁同时,也是广大游客的网红打卡地,通过改造突显其应有的文化风貌和商业优势。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倡“微改造、微更新”,打造“街角公园”“小型体育公园”等休闲场所,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休闲娱乐要求,又保护文化底蕴、展现城市特色。

    六、关于强化示范引领、提高群众认可度的建议

《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中要求,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成效,大力宣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引导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改造工作开始前需要征求居民意见,并将改造范围、内容及设计方案公示;改造完工后需要征求居民满意度。并通过《南方日报》《清远日报》等媒体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让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档升级。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深入地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不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持续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品质,高质量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诚挚感谢贵单位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23


(联系人:丘琳;联系电话:3867905




 
                                                                       
《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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