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3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8-24


苏展图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推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打造美好宜居生活》(第20230300号)收悉。经结合市自然资源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企业困难,优化营商环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全市房地产业专题会,分析研究当前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房地产企业发展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一批重点房地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工作建议,按照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列出企业问题清单,逐条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专人负责对接跟进。

二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就前期调研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市政配套设施、金融税务政策等问题,找出影响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级分类,认真研究逐项解决为房地产企业排忧解难,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适时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政策。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清远分行等单位联合出台房地产支持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是发挥好房地产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桥梁纽带 ”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房地产企业之间、房地产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自律,帮助会员企业积极应对、适应市场新变化,开展好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房地产管理措施,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一是完善“粤安居”平台功能,涉及预售、网签、工程建设、竣工备案等数据协同共享全面部署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打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流程线上智能化监管模式。

二是加快修订清远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通过招标形成监管银行库,合理增加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盘活存量预售资金。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加强住建部门与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加大监管资金流向全程监测力度,商业银行未经辖区住建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确保预售资金“留在项目、留在当地”,保障项目竣工交付。

        是加大行业诚信建档力度今年以来已有371家房地产企业成功完成诚信系统网上录入工作,比2022年增加26家。通过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推动建立建筑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在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不良行为查处力度,促使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登记备案工作,对逾期未办理诚信登记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结合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公开通报曝光、诚信管理扣分和暂停房屋网签资格等惩戒措施,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行为。今年已公布了二批《清远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

    三、强部门联动配合,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齐抓共管、多方惩戒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

二是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建立预售、销售前的联合检查机制,对热销楼盘、退房率高、价格异常、延期交房以及群众投诉集中的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

三是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持续对市区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每月至少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1次。截7月底,开展日常执法检查6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检查中介机构门店63家,发出整改通知书35份,存在问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均能及时完成整改。

四是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严格管控网络平台、自媒体炒作渲染房价涨跌、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对长期夸大其词博眼球扰乱房地产市场、误导市场预期的自媒体账号依法查封;对房产中介和房地产企业恶意宣传的行为严格监管并对其进行约谈和处理。

五是出台房地产支持政策,加快恢复市场信心。具体包括: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时调整辖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至20%20234月起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切实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辖内房地产金融供给;开展预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出台新的支持措施等。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24



 
                                                                       
《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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