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0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6-26




市发展改革局:

八届次会议《关于深化并联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20250003号)提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协办单位,经认真研究,并结合职能,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牵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改革措施。

改革以来,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943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制度建设,全市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131份改革配套文件通过减少、优化和并联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1大类流程图,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优化后,政府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主流程业务平均审批用时从79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审批时间缩减36.71%。社会投资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平均审批用时54个工作日压缩至37个工作日,审批时间缩34.48%

据了解,提案中反馈的问题,系市直及县(市、区)改革成员单位没有严格贯彻落实改革措施,曲解文件精神,导致办事不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下降。

一、行政审批层级不统一问题。

    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由清远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开发建设,使用范围覆盖我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有关的市直单位、产业园区以及各县(市、区)层面,可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间通过系统实现审批结果信息共享、审批过程中发起征求意见等功能。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粤建改办[2019]33号)正文“二、服务流程(二)后台分类审批之1.各审批阶段申请材料一般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分发、流转至各审批部门,做到全面留痕、实时可查”,不同层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结果均已实现电子化并且保存在系统,不会造成企业或者群众办事不便利。

二、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仍然存在问题。

20191125日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称“审批管理系统”)在市级上线试运行,之后相继完成了与国家、省工建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了相关数据平台互联互通,20204月复制到县(市、区)运行,同年12月分别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和综合验收。

工程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市直20多个职能部门8个县(市、区)和三大产业园区,融合了我市目前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果,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场景式智能服务、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可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和跟踪督办

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审批建设项目9201个,审批服务办件量74310单,并联审批办件量42152,联合审图数6811个、联合验收项目1642个。

三、并联审批问题。

改革初期,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省内排名,个别地区没有考虑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有出现过“不并联不给批”等现象。

为此,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号)要求,2019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等四个阶段分别出台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之后又结合实际,持续进行优化调整,相应出台《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部分高频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许可阶段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等多份文件,科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内时序相同或相近事项并联审批优化措施。至2024年止,此类问题已基本得到有效解决,大部分地区已经能总结需并联审批和不需要并联审批的项目情形。例如限额以下非储存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或者非人员密集场所既有建筑装饰工程在验收后仅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无需办理其他审批服务事项。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为契机,坚持结果导向,科学整合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同合作,有序推动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城市更新类项目“一件事”等工作,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复杂事项时面临的“多头跑”“多次跑”“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专此致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624


(联系人:孙 麟,联系电话:0763-33834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