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70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7-19

 

尊敬的卢亚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的提案》(第20170154号)收悉,经过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问卷调查的通知》约建城函[2017]1041号文件的要求,在各县(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问卷调查。

(二)根据省厅印发的《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在各县(市)区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

(三)广泛宣传,倡导源头减量。

    我市通过印制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广泛倡导发动群众力量自主进行垃圾分类,从源头进行减量:一是餐余垃圾可收集用于农村喂养禽畜;二是禽畜类粪便等有机物收集用于堆沤农用肥料;三是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四是通过供销社等部门,加大农业生产垃圾的管理工作,由农用物资公司回收农业生产垃圾,最大限度防止农业生产垃圾流入生活垃圾。

(四)部署垃圾收集点升级整改。

针对以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存在问题以及收集点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需求,部署全市开展垃圾收集点升级整改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在垃圾收集点升级整改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垃圾分类的功能。

(五)开展垃圾分类探索和试点工作。

指导连州市开展垃圾分拣处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指导我市佛冈县在迳头镇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拣转运系统的试点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垃圾分类的创新模式。佛冈县按照自身工作实际,研制符合当地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分类投放设施,目前已在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按照省厅印发的《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推进工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共同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思路和方法。

(三)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垃圾分类方式方法。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市发展建言献策。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联系人:柯洁娴,联系电话:338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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