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158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复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6-13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

七届会议第20180158号提案办理

落实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清新工作组委员: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我市生活垃圾的建议》(第20180158号)收悉,现结合住建管理的职责,就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作如下回复:

一、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简介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水泥工业提出的一种新的废弃物处置手段,它是指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现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的旋转窑具有高温、停留时间长、强碱性气氛等工艺特点。配备预处理和高效的布袋除尘等配套设施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一般能达到较好的无害化处置效果。而目前,国内外大量实践表明,水泥窑在协同处置可作为替代燃料或替代原料工业废物危险废物、被污染土壤以及市政污泥方面是成功的;在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方面,利用垃圾分选筛上物制备的垃圾衍生燃料(RDF)作为替代燃料,焚烧飞灰水洗除氯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也是可行的,应该积极加以推广应用。但是利用水泥窑直接协同处置原生生活垃圾,最大的技术瓶颈是垃圾中含有的显著量有机氯和无机氯会对水泥生产过程、水泥产品质量和烟气中重金属排放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环境问题也是垃圾处理处置企业面临的问题,直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以预焚烧(气化)入窑工艺为上,发酵后入窑工艺较难控制。

现阶段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仍存在较多问题,只能在特定条件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一种补充。一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不具备普遍性和广泛适用性,项目地点选择不灵活,运输成本相对较高。二是垃圾处理规模受到限制,处理量太小,垃圾处理能力有限。三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受水泥行业波动、季节的影响。四是对水泥质量及对水泥窑设备产生不良影响。五是对燃料和水泥原料的替代作用有限。六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改造费用较高,处理成本需要政府补贴和政策支持。七是危废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水泥窑很难适应。

二、可行性分析

2018年1月初,我局会见了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专家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负责人,着重讨论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针对在我市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具体如下:

(一)垃圾日处理量不满足社会需求

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工艺设计每条窑炉日处理量为400吨,而距离我市最近的石潭海螺水泥厂仅有2条,即垃圾日处理量为800吨,目前市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超过1200吨,而且产生量每年增长约为10%,水泥窑协同的处理量远远无法满足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需求。

(二)运输距离不经济

距我市最近的清新石潭海螺水泥厂与市区距离约为75-80公里,造成运输时间长,运输费用成本高,且降低处理效率

(三)垃圾处理费用较高

参照省内城市经验,水泥窑协同垃圾处理费用约为150元/吨,而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费约为65元/吨,还有对比我市青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费80元/吨,处理费用过高。同时,原生垃圾须经预处理方能进入水泥窑处置,增加垃圾处理成本。未经预处理进入水泥窑处置不符合国家环保部要求,难以保障项目运营安全和环保问题。

(四)存在环评社会风险

水泥厂本身带来的粉尘污染已让周边村民反映强烈,如再增加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需进一步做风险评估。根据贵州省的经验,垃圾处理技术的全省第一个项目需要做环评报告书,后续同种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可简化为环评报告表的形式,但是我省尚未出台类似政策支持,因而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技术工艺的环评手续将会比较繁杂,流程长。

(五)工程建设期难于满足应急需求

水泥窑协同处理工程仅施工期就需18个月,社会风险评估、环评等都必须按规定走程序,如果顺利也要6-8个月的时间,而市区应急填埋场使用期为24个月,水泥窑协同处理工期过长,难以衔接上应急填埋场封场的时间节点。

(六)存在特许经营权侵权风险

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部、省环境保护部《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 (粤财工〔2017〕230号)精神,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行PPP模式,要严格按要求将政府参与途径限于PPP模式。同时,PPP模式会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而粤丰公司在清远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有特许经营权,若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会涉及到侵权问题。

(七)总结

以上从六个方面简要论证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技术在清远市区落地的可行性,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垃圾处理量不能满足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需求;二是运输距离远;三是垃圾处理费用高;四是风评环评存在一定问题;五是建设工期长;六是存在特许经营权侵权风险。因此,在清远市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的条件尚未成熟,仍需进一步研究。

三、下一步计划

(一)推进垃圾焚烧项目落地

垃圾焚烧发电工艺技术在世界上已经成熟并被广泛使用,近年来,在“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形势下,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引起国家高度重视与关注,并在今年年初出台《“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要占总无害化处理能力的50%以上,而清远市的目标是60%以上,推进垃圾焚烧项目落地势在必行。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存在较严重“邻避效应”问题,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科学论证选址;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加强社会稳控。

(二)积极寻求垃圾处理新技术

一年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先后到雷州市学习垃圾终端减量化工作经验、到肇庆市考察“分布式生活垃圾气化炉”工艺、到广西南宁考察“生活垃圾微生物水洗分选资源化处理技术”以及到湖南长沙考察垃圾裂解炼油技术。通过对多家公司技术比选,初步确定选用“微生物水洗分选资源化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试点项目建设。计划通过试点项目建设,一方面缓解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前的垃圾处理压力,另一方面是通过试点项目新技术的应用,积累经验,探索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特别是偏远山区生活垃圾处理的新办法。

(三)加快生态补偿方案落地

完善生态补偿方案,加快方案落地,保障利益平衡,一定程度上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去年,我局在多次调研和召开专题调研会的基础上,起草了《清远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部门和专家意见修改后,修改完善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之后,按照市政府维稳工作要求,委托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10月初份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的等形式,开展《清远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于2018年2月召开通过专家评审,《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按程序报批。我们认为,将生态补偿工作做在项目启动建设前期阶段,可进一步摸清民意,化“邻避”为“邻利”,把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

衷心感谢您对我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市发展建言献策。

此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联系人:罗倩;电话:338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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