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18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6-15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

七届会议第2018018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梁活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完善老旧社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20180189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可由业主与企业双方协商

为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物价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制定了《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老旧小区若未成立业主大会,可以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选聘合适的物业公司,自行协商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二、研究物业企业诚信系统建设

目前全国已取消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全国物业行业正处于改革、转型的大环境中。住建部明确“将抓紧研究制定物业服务导则和信用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还未出台物业服务行业标准规范或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为顺利推进行业自律管理,我局今年已多次和清城区住建局、清新区住建局研究讨论将物业企业纳入我市建设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目前仍处于讨论研究阶段。

建设行业的诚信系统是针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您提出的“将居民存在的拒不缴维修资金、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群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拒交物业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系统”等内容是针对社会公民个人诚信,可能需要金融部门进行管理。

三、指导业委会成立,推动社区管理

业主委员会是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运行的重要平台,但是业委会本身运行和管理矛盾日渐成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又一大新问题,要化解业委会的矛盾和纠纷,必须从依法、规范组建业委会入手,强化管理和监督,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住建部门引导业主、协助街办工作,督促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老旧小区若还未成立业委会,可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建工作。   

四、结合创文工作,推动老旧小区升级改造

  一是根据创文标准,更新老旧社区设施设备。今年我市继续做好创文工作,开展创文活动。我局要求各区住建局、各物业公司落实好创文工作任务,达到创文标准,并协助各部门在物业小区开展创文工作,及时对物业小区创文工作进行督查。其中创文工作已对老旧小区的公共设施、环卫绿化、社区管理、宣传设施有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标准,在去年创文的基础上,今后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力争尽快达到创文要求。该类涉及基础建设、改造及新建等项目的小区由清城区政府负责。

二是鼓励老旧小区拓宽改造的资金筹集渠道。老旧小区改造一般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鉴于部分老城区旧住宅至今仍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局已建议小区业主(业委会)拓宽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筹集渠道。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以居民和业主出资为主,原产权单位出资、各类专营单位出资、社会投资和财政资金补贴等方式作为补充。

三是加大宣传和教育,提供住户素质。要求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物管人员,在物管小区开展创文宣传和文明劝导活动,宣传绿色生活理念,培养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的观念;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居民发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尚;同时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动员业主积极主动缴纳物业费。以物业小区为点,以创文工作为线,推动和谐社区的全面建设。

四是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基层党组织作用,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格局,指导居民在改造方案阶段对改造后小区施行的管理方式(物业管理或自治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专业化、常态化,加强环境改善后的管理与服务,巩固和保持环境改善工作成果。

五、进一步优化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模式

一是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二是要求企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关注业主的需求,关注小区环境建设,关注社区的整体氛围,建设专业规范的物业服务队伍,最大可能的满足业主需求。

三是要求企业注意及时了解新时期物业管理的特点,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从小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树立新的物业管理理念,鼓励全员参与,及时公开物业管理收入和支出情况,与业主保持沟通,做好协调工作,提高物业服务企业透明度,有利于让广大业主理解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提高缴费的自觉性。同时加强与供电、供水、电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的物业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建言献策。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6月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送: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

 

与人大代表、提案人沟通情况登记表

 

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姓名(名称):梁活海

建议(提案)标题:关于规范和完善老旧社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第20180189号

 

沟通方式及沟通的领导(上门拜访、邀请座谈、电话、邮件等)

沟通时间

代表(提案人)是否同意将答复公开,如不同意公开,请说明理由

代表(提案人)对答复稿是否满意

其他意见

 

电话、邮件沟通

6.56.76.11

同意公开

满意

 

 

 

 

填报单位:(单位公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填报人:罗静               联系电话:3867852

 

                 2018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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