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7007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7-19

 

尊敬的徐瑞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公共卫生管理问题提案》(第20170077号)收悉,现综合市环境保护局意见,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议“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综合处理回收系统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垃圾围城、围村问题,着力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城乡生活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彻底改变我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重点建议的内容我市目前均已开展相关工作。

一、您建议“扩大对城乡居民环保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对环境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市创文、创卫和创模工作,相关部门通过印制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广泛倡导发动群众力量自主进行垃圾分类,从源头进行减量:一是餐余垃圾可收集用于农村喂养禽畜;二是禽畜类粪便等有机物收集用于堆沤农用肥料;三是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四是通过供销社等部门,加大农业生产垃圾的管理工作,由农用物资公司回收农业生产垃圾,最大限度防止农业生产垃圾流入生活垃圾。

二、您建议“强化垃圾源头分类还原”。根据省厅印发的《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现已在各县(市)区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提倡因地制宜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且针对以往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存在问题以及收集点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需求,部署全市开展垃圾收集点升级整改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在垃圾收集点升级整改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垃圾分类的功能。

三、您建议“建立覆盖城乡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2012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部署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市、区)落实“村收集、镇清运压缩、县处理”的收集处理一体化管理体系。2015年,我市的村收集点、镇转运站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至2016年底,我市下辖6县(市)已全面完成县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清城、清新两区共用青山垃圾填埋场。至此,我市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善。各县(市、区)已建设完成县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并且已投入运营,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见成效。

四、为继续加强城乡公共卫生管理,我市相关单位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

    (一)加强媒体宣传工作

    一方面引导清远电视台、清远电台、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等媒体定期对环保新政策、新法规条例进行宣传报道,定期发布环保节能、低碳生活的环境卫生信息,倡导市民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培养环保低碳的良好生活习惯。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网络微信宣传建设,结合创文、创卫和创模工作开展卫生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环卫保洁方面宣传教育,促进市民群众意识提升。向镇区、农村推广铺开,促进更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环卫保洁意识,共同维护优美清洁环境。

(二)继续加大工作监管力度

督导各县(市、区)按照上报的简易填埋场封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封场整治工作。通过增加检查时间、次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地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三)完善法制系统,加大执法力度

    根据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通知》(清常办[2017]1号)的要求,我市今年将制定《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通过结合执法平台和网格化管理,深入农村,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市发展建言献策。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6月23 日     

(联系人:柯洁娴,联系电话:338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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