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70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5-23

民进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议》(第20170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自行车系统工作推进情况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市民出行,多使用机动车代步,一个家庭拥有一辆机动车或更多己成常态,正如提案所讲,机动车过量增加造成城市环境污染、交通堵塞严重,停车一位难求,建设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支持和鼓励市民使用自行车健康出行,是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的一个良策。2016年12月我局草拟了《2017年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城市绿道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询市直相关单位、两区政府相关意见,并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市政府虽然没有将该项目列入2017年清远市十件民生实事,但是市领导已明确将“城市绿道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纳入两区民生实事项目,由两区政府推进实施。

    (二)随着互联网自行车的出现,以建设自行车服务网点、设置桩位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难以适应当前城市发展趋势。目前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草拟《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和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请示》,通过征求全市相关单位的意见,逐步推进共享单车促进交通向绿色低碳模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关于清远市人民政府和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请示》内容,报清远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引进当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互联网自行车模式。

   (二)明确政府部门责任,联合规划局、交通局、市公安局和两区城管局等相关单位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我市道路实际情况,科学规划设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护栏,尽最大可能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行驶。同时规划设置自行车停放点,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按照规定划线停放单车。

    (三)结合智慧城市的建设联合执法部门管理共享自行车运营。配合数字化管理平台,监督管理共享自行车出行秩序,并制定规范对互联网自行车管理标准与规范。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推动我市发展建言献策。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柯洁娴,联系电话:338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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