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培养乡村工匠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议》(第20180032号)已收悉,现结合住建管理的职责,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市住建系统一直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今年3月份,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清建﹝2018﹞68号),通知中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对农村长期从事房屋建筑的泥工、木工、钢筋工等建筑工匠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建筑工匠培训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老师负责授课,按全省统一编制的教材、教案和题库,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本地区培训。培训方式以面授为主,鼓励“送课下乡、送课上工地”等多种方式,并逐步推进网络教育。建筑工匠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颁发《广东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
各县(市、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建议以50人为一期的培训班,要求英德市至少开办三期培训班,清新区、佛冈县、阳山县、连州市至少开办二期培训班,其余县市区至少开办一期培训班。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的特点,及时与授课单位联系增添授课内容,培养一批工匠人才,为清远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联系人:潘烈,电话:337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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