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17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4-30

 

市城乡规划局:

清远市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关于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缓解“城市病”》(第20180174号)收悉,会办意见如下:

城市地下空间是城市的重要空间资源,应加以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其中一部分,如何积极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建设对补齐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有重要意义,也是解决“马路拉链”问题的有效途径,对节约利用城市地面土地和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一、我市推进管廊建设主要情况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54号)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建成管廊不少于1000公里,我市的建设任务为37.9公里。为此,我市积极推动管廊建设相关工作。一是起草并报请市府办印发了《清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对规划编制、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的工作开展均作了布署二是组织编制《清远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年》,该专项规划拟定了管廊近期建设计划,计划近期在职教一路、森林大道等12条市政道路下分别建设干线、支线综合管廊,拟建管廊总长度43.8Km投资29亿元。目前,由于市政府要求对管廊建设标准继续调整完善,因此《清远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年》还未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三是先后于2016年10月、2017年4月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确定清远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和建设运营单位的请示》(清建报〔2016〕197号)和《关于确定清远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运营单位的请示》(清建报﹝2017﹞60号),要求市政府研究确定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建设运营单位和建设资金来源。目前,市政府已明确管廊建设由市德晟集团负责融资,市代建局负责实施四是按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市中心城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会议纪要》([2017]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正计划尽快启动森林大道职教一路和清远大道管廊建设工作。其中森林大道拟建管廊5.01Km职教一路东段(中宿路)道路拟建管廊7.3Km,清远大道拟建管廊5.4Km,上述道路拟建管廊长度合计17.71Km。由于市政府要求调整管廊建设标准,因此上述道路管廊建设规模尚未确定

二、我市推进管廊建设工作存在困难一是重点建设区域部分道路已错过建设管廊的最佳时机。一些道路作为重点建设项目具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管廊规划难以赶上道路的推进步伐,部分经过分析最适合建设管廊的道路短时间内已经难以建设二是协调难度大。管廊规划建设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尤其是管线单位均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和考量,不管是规划方案,还是建设时序,均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三是工程建设资金未落实。管廊工程投资额度大,且清远市PPP项目中政府财政支付责任已经突破10% 红线,财预[2017]87号文出台后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也不适用。目前市政府正积极研究管廊建设资金渠道

三、对我市推进管廊建设工作建议:一是尽快完成《清远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年》,确定近期建设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管廊建设二是尽快研究落实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启动森林大道职教一路管廊工程建设工作。

此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苏展鹏,联系电话:337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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