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9014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4-16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90143号提案会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市政协委员七届会议《以老旧小区“微改造”为抓手,提升清远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的建议》(第201901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老旧小区使用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老旧小区进行“微改造”。

一、建议加大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力度。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居住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旧小区老年人住宅建筑无障碍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可解决老年人日常起居和出行的不便。按照《清远市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议按片区确定居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范围和规模,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应为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人行通道以及建筑公共出入口、公共走道、地面、楼梯、电梯候梯厅及轿厢等设施和部位。

二、建议加强对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按照《清远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满足结构安全、消防、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消防救援通道、环境影响等因素,减少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噪声、视线干扰等方面对相邻住户的不利影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施工图图纸,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三、建议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低碳经济模式的推进,节能减排将是今后汽车发展的主导方向,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是解决这个技术难点的最佳途径。按照《清远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清远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建议根据总停车位数量比例逐步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支持和鼓励老旧小区实施节能改造。按照《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清远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建议老旧小区的改造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实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对老旧小区进行节能改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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