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七届
会议20190316号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函
市发改局:
市政协七届会议提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第20190316号)已收悉,现结合住建局的职责,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局一直积极配合做好美丽乡村验收严格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外围区域的美丽乡村的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吸引保护区内原居民到保护区外定居,助力移民搬迁。
二、2019年1月2日8年底,我局起草并报清远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一下简称《办法》)由我局起草并报清远市政府进行了印发。,《办法》已扩大了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不仅将中明确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也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住房保障政策。我市住建部门通过通过政府提供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保障其居住需求。通过《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实施,落实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帮助更多人进城安家落户,逐步减少生态特别保护区内人口,减少对生态特别保护区的人为破坏,解决人们在城镇的住房困难问题,助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绿色发展生态保护。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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