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政务服务支撑。
(一)围绕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全流程公开。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更好统筹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33条,其中市政府频道640条,微信公众号862条,微博号531条;二是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7宗。
(二)做好市政府频道、新媒体宣传运营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微信应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平台多渠道立体化发布政策等权威信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内容监管力度,落实责任人及管理人机制,全面排查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对市政府频道、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内容更新频次提出要求,切实提升公开能力和公开质效,坚决杜绝政务新媒体“僵尸化”“睡眠化”等现象。信息稿件均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均采用“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高质量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扩大;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高效地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一是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内容、改进公开方式,推动政府部门运转更加阳光、透明、高效;二是全领域规范运行。围绕各领域的公开内容、标准、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供给质量;三是全维度构建体系。健全完善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公开体系,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理解施政目标、参与执行过程,最大限度增进政民企协同协作;四是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坚持把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使公开与服务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