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2-25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及我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及《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我局于10月底至11月初组织开展了2024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大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抽选本局及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骨干和部分企业专家,随机组成6个检查组于1027日至111日对全市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各检查组通过听取现场汇报、资料抽查、现场检查、询问,以及对部分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安全防护材料进行抽查抽测,重点检查了主管部门履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房地产项目“业主预看房”试点情况、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公示及履职到岗情况、安责险购买及实施情况、施工安全实体防护和重大风险防控、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源分级管控及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本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共计32个,其中房建工程26个,市政道路管网工程6个,共排查质量隐患136条、安全隐患155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9施工企业、9家监理企业及21名岗位人员进行了动态记分处理。

         二、主管部门履责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基本能按照上级部门的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压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建材打假、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式)实体质量检查等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意愿不足、频次不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够深入,检查流于形式,发现不了问题。

二是部分区县没有行政处罚记录,部分被检查的项目当地监督部门动态扣分记录为“零”,监督执法仍存在“宽松软虚”问题。

三是部分主管部门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坚定推进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如本次检查发现有多个项目未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相关工作计划,如部分区县住建主管部门未推进房地产项目“业主预看房”试点工作。

    三、在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一)建设、施工、监理质量行为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建设单位基本能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及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建设单位作为委托单位对建筑材料进行送检及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样检测,房建项目基本未发现不合理压缩工期的情况。

2.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基本能持证上岗,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机构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落实整改,但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及时到岗履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数量设置不足,质量主管人员缺失,检查时也未到岗。

二是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或现场未按编制方案施工,施工质量交底不及时、内容不全或缺乏针对性,有的还存在代签的情况,个别项目为了赶工,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如维港星汇花园项目的开工令时间早于图纸会审时间,现场也未见质量技术交底记录。

三是验收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滞后,且过程验收资料缺失,如清远市浪骑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万辆辅助助力自行车项目研发车间已拆完外架,未及时组织主体分部验收,车间1已完成结构封顶,未组织基础分部验收。

四是质量管理资料不完善或缺失,项目未按照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送检计划,部分项目材料进场前未按规定送检报验,未能做到“先检后用”,部分材料送检数量不足,现场检测不及时或检测不具有随机性,如广东联采活性石灰项目(一期)项目现场发现堆放的建筑材料均未见相关的报验记录,如聚星华府4#楼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室防水施工,现场未能提供该材料的检测报告,如某粮油储备中心库项目现场已基本完成砌筑工程,但未见植筋的抗拉拔检测报告。

五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强制性的技术标准施工,上一道工序有不合格情况,未处理已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嘉御豪庭5号楼存在复合地基试验承载力及单桩抗压静载不满足设计要求的现象,但现场未提供相关的处理资料。

六是大部分项目未设置引路样板,引导和规范施工人员按照设计和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企业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跟踪落实整改,基本能够按照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对工程进行监理。但仍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不到位,总监巡视记录不齐全甚至缺失,履职到岗情况较差。

二是监理旁站、巡视记录、实施细则等有关资料不全或不能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且没有针对性,有些项目甚至不能提供关键节点的旁站记录,部分监理单位监理日志内容简单,监理通知单偏少;对施工企业未及时履行验收、材料报验等相关程序;未按要求根据现场实际进度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在隐蔽前先验收,部分监理企业发现问题也未能及时、主动报告建设单位或属地监督机构。如朝南悦江花园项目总监巡视记录缺失,监理日志记录也不全。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对工程实体抽检情况。本次检查重点抽查了钢筋、加气砖、电线电缆等项目,其中共抽检钢筋41组,40组合格,1组不合格;加气砖16组,10组合格,6组不合格;电线电缆10组,8组合格,2组不合格;安全网14组,13组合格,1组不合格;防水卷材8组,7组合格,1组不合格;排水管件1组,检测合格;钢管扣件1组,检测合格。

2.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本次检查大部分项目能落实不低于七天每层的措施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工期低于七天每层的项目能提供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但仍发现部分受检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较多问题,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项目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较多,抽检项目的楼板发现有渗漏裂缝,漏浆、垃圾未清理或冷缝未经处理导致楼梯板、墙柱底部及梁柱交接口混凝土蜂窝麻面,二次结构混凝土强度过低且观感较差且养护不足等现象;部分项目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养间,未按要求在楼梯口留置同条件混凝土试件。

二是部分项目砌筑墙体灰缝不饱满,砖墙转角连接处留槎、分砌不符合要求、顶砖砌筑不规范;过梁处钢筋锚入深度不足,墙体、构造柱植筋不牢固且箍筋设置间距过大,柱筋断面在同一断面的面积超过允许比例;窗洞口底部固定端未按要求设置混凝土压底构造梁,部分窗框的锚固端设置在加气砖块上且固定端距离过大,如蔚蓝天境项目窗宽度超2.1米,但窗边未设置构造柱,飘窗墙顶部直接使用加气砖砌筑,且墙体存在多处裂缝;墙体抹灰前拉毛强度、密度偏低,不同材料交接处漏设抗裂网或抗裂网宽度不足

三是部分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构造柱拉结筋间距不符合要求,部分钢筋绑扎存在漏扎现象,二排筋与面筋或低筋间距过大,墙柱箍筋弯锚角度及长度均不符合要求,钢筋套筒连接丝口未磨平等,部分板筋过梁时未跨中

部分市政道路项目水稳层养护不足或未养护,涉及现场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加工质量粗糙。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都能提供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情况,但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费用基本都未按要求拨付或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2.抽检的施工项目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和“一线三排”措施,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基本都已公示且能到岗履职。但大部分项目仍未结合企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三年“治本攻坚”计划,部分项目未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隐患识别图集》等上级行政部门下发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或自查不到位、流于形式,未建立重大隐患事故台账,对检查出的隐患无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足,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换等现象,存在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及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的情况。施工企业没有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企业对项目的例行检查缺失,三级教育敷衍了事部分项目建筑电工无三级教育资料、考勤记录,人员未到现场。

    3.所检查的项目均能按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现场能提供相应的采购合同依据,但绝大部分项目仍未能提供保险机构在开展预防服务方面的相关资料,未见保险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生产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评估、演练等相关记录或资料

    4.监理企业基本都编制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部分项目方案针对性较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描述不详尽,个别监理企业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能提供危大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未能提供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的巡视或旁站记录对部分关键工序未进行旁站,无平行检查记录对施工单位变动的方案未及时审核,总监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细则等资料表未更新,方案审批也未重新确认,有项目甚至存在资料记录作假的情况。如万洋众创城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施工方案监理单位未审批,验收资料、平检、旁站资料作假。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本次检查项目基本能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有些项目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仍比较乱、人员安全意识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项目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检查记录不足,相关验收资料不全,验收进度滞后。如光大天骄臻境高支模专项方案技术交底资料不齐全,基坑监测未达到方案的频次,高支模监测数据现场未能提供;如某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基坑一角有电信塔,现场却未加强对基坑防护监测;如维港星汇花园项目基坑放坡面未做硬地化,基坑面未有排水沟且无硬地化。

二是部分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按实际情况编制,如某森林防火通道工程设计边坡高度与实际现场边坡高度相差较大,实际远大于设计图纸,其他位置的边坡有类似情况。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基坑临近给水和燃气管道,但支护方案却未有反映。

三是部分项目已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部分项目为了赶工或节约成本,实际未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如某道路交叉口工程基坑支护方案为上下两排内支撑,但现场下排内支撑未按图纸设置,未见修改方案,且现场已开始拆除部分二排内支撑,也未见相关报批手续;本次检查还发现多个项目高大梁模板支撑水平杆搭设与方案不符、梁底支撑存在受力偏心、剪刀撑拆除过早等情况。

四是部分项目为了赶进度,脚手架搭设普遍跟不上施工进度,连墙件搭设未能同步。

    (三)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抽查项目的起重机械基本能按规定办理设备安装(拆卸)告知、第三方检测、使用登记手续,能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机械进行安装、拆卸。但存在个别项目如龙凤·山语和溪住宅小区五期工地的塔吊的扶墙杆在悬臂梁或窗间梁跨中,对结构损害较大,需有处理加固措施;其附着式升降架插销也无铅封固定、现场机位数与方案不符。

    (四)施工用电及机具管理

抽检发现部分项目存在电无证上岗,电缆电线架设不规范,未进行套管保护或架设,电线拖地;电箱破旧、无标识、无责任人、无巡视记录、无配线图,部分配电箱未设置专门的漏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参数与规范要求不相符,无接地保护,开关处的接线螺丝处未做隔离措施,部分工地一级电箱的端子未设置防触电保护壳,二级箱内无线路图、接线口未密封处理,甚至部分电箱无门、未设置隔离开关;开关箱未按要求“一机、一闸、一箱、一电”设置。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抽检项目部分消防安全存在以下问题,如未编制消防平面图或大门口处未及时张贴消防平面图和责任人牌,现场消防设施未跟上施工进度或消防设备过早拆除;部分项目灭火器数量不足、不能使用或过期未及时更换,消防用水未上到楼层,消防栓在电梯井内、不便于操作使用,消防通道未能保持通畅,工地大量堆积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周边未设置消防设施,动火作业审批时间与现场作业时间不符等。

    (六)安全防护情况

    抽检的部分项目安全防护存在以下问题,如工地预留洞口防护不牢固或防护高度不足,电梯口无防护门或防护门成定型化、工具化,部分工地外架安全网脱落未及时更换或维修安全网张挂进度和外架搭设进度不匹配;个别外架与外墙间距过大却无安全平网,钢筋加工场无防护棚,个别工地楼层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未能跟上施工进度、平桥上物件、建筑垃圾堆积过多未及时清理、兜底网未按要求设置;部分市政项目雨水井、污水井、进水口、电井的井盖板过小或分多块,井边防护不严,路边围挡不严,且局部位置简单采用塑料网做围挡。

    (七)文明施工管理

    部分被检工地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松懈、不重视,部分工地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外架上材料堆放过多,现场建筑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存在裸土未及时覆盖,部分场地主要道路未硬底化和安装降尘喷淋系统,有项目甚至未办理建筑渣土排放证,就已经大范围的土方作业。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必须及时进行闭环处理。

    (二)今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我局均印发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本次交叉检查发现有不少项目未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所以各地要认真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项目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临近年末,要督促项目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建设单位作为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严格实行工程分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工序

    (三)上半年的交叉执法检查重点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购买及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交叉检查暴露了一样的问题,项目均按要求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仍未能提供保险机构在预防服务方面的证明资料。对此,各地住建部门继续要将实际情况形成文字报送属地安委办,督促有关机构做好在建工程安全预防服务,更好助力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本次交叉检查重点抽检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材料,检测结果显示合格率只有62.5%,各地下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砌块的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关,督促企业落实原材料进、退场登记台账,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的厂家信息,从源头堵住不合格产品流入房屋建筑市场。

    特此通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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