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解读】《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08


现就《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目前,绿色建筑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一是“十四五”期间是是碳排放达峰前的重要发力期,占碳排放近三分之一的建筑碳排放又是节能减排的重中之重。为实现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承诺,完成建筑节能减排总量和强度双控新目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必将大力推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推广建设乃至普及已提上日程。二是《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和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新需求,对生活舒适度和空间环境健康性能要求不断提高。绿色建筑能够提供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生活工作空间,让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四是新标准、新条例实施提出新要求。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重新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取消设计评价,进一步关注建筑实际运行效果,融入建筑工业化、海绵城市、健康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BIM应用等新理念新技术,极大拓展了绿色建筑内涵,整体对绿色建筑未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21年1月1日,《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省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首次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广东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步入法治轨道,对于我省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乡人居品质,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期间我市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重设计,轻运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困难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要求,指导我市高质量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3.《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

4.《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

5.《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

6.《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8.《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清府办〔2020〕3号)

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1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13.《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2017)

14.《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J/T15-201-2020)

15.《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20)

三、《规划》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推动清远市绿色建筑工作成为城市建设新亮点。

四、《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4章,分别为“十三五”工作回顾、“十四五”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总结我市“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取得的成效,包括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稳步推进,绿色建筑蓬勃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等;分析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定重点任务提供依据。

(二)“十四五”总体要求。提出“十四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分析当前阶段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以人为本,和谐共生”“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确定“十四五”期间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重点发展区域。

(三)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实施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品质、促进绿色建筑均衡发展、加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力度、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明确了绿色建筑在规划、建设、运行全流程阶段的管理要点,二是提出燕湖新城、江北新区、省职教基地、银盏新市镇等城市发展新区要率先实施高于我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三是对不同民用建筑类型提出绿色建筑星级要求。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目标考核、做好宣传培训等4个方面,紧紧围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明确绿色建筑发展中主要参与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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