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1〕71号)精神,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70万元。结合中央分配资金及各县(市、区)危房改造的需求情况,现下发《清远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包括2021年-2022年动态监测的农村救助对象(含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及农村易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以确保所有保障保障对象住房安全。请按照《任务清单》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按时限完成约束性任务。
附件:1.清远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表
2.清远市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
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1〕71号)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 日
(联系人:植启营,联系电话:0763-337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