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试行简易低风险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事项并联审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2-24


市自然资源、发改、城管、交通、公安、水利、林业、政数、住建局,各工业园区,县(市、区)工改办,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简易低风险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托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合并和清理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和关联前置条件等方式,调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时序,规范报装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报装接入成本,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项目定义

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的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工程,如20kV及以下电力外线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用水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中低压天然气外线工程建设项目等外线工程,统称“外线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安排(施工)工程,统称“内线工程”

三、并联审批

简易低风险水电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内外线工程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范畴,同步受理。申请人完成线上申报并通过线上预审的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工程,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结果推送共享”,相关手续按《清远市“一窗受理”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一)线内工程接入方案、施工方案等的复核原则上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限期完成,复核结果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

(三)外线工程与线内工程项目并行推进,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第二阶段(即建设许可阶段),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等相关审批事项可实行并联审批或告知承诺进行办理。

(四)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没有的事项,各并联审批部门通过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征求意见功能向相关部门发起征求意见,在并联审批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部门回复意见的,视为无意见;发起征求意见部门汇总其他部门意见后,按时完成审批。

(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事项中对于有规定需要将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如前置条件审批事项不予批复,则后续审批事项可终止办理,已办理的事项不受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简化报装环节。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将报装精简合并为受理申请、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安装接入等环节。根据各类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特点,区分水表口径、接气压力、接电容量、排水水质和水量、通信容量、有线广播电视容量以及是否涉及外线工程施工、行政审批等情况,限时办理,实现报装接入业务精细化管理。

(二)统一报装资料。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修改完善相关办事指南或工作规程,优化材料清单和审批流程,主动做好事前辅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确定的办事材料、流程、时限集成在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无差别化办理。

(三)压缩办理时限

1.供水。一是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供水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申请、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含装表通水)三个环节。其中,受理申请、方案答复两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含装表通水)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9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二是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供水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申请、装表通水两个环节,各环节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2.供电。一是高压(20千伏、10千伏)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含装表接电)三个环节;珠三角9市办理高压单、双电源客户报装争取分别不超过152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全省其他地区分别不超过203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全省高压客户电力接入平均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含外线工程施工,不含政府审批及客户内部工程施工时间),或按协议约定时间送电。二是低压(380伏、220伏)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含装表接电)两个环节;全省办理低压非居民客户报装(不含外线工程施工)不超过3个工作日。

3.燃气。燃气报装接入优化为用气申报、验收通气两个环节。一是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燃气报装接入,用气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验收通气不超过8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二是不涉及外线工程施工的燃气报装接入,用气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验收通气不超过2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4.排水。根据各地办理接入公共排水管网受理条件,在各项受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组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5.通信。一是涉及外线施工(附近无通信管网)的通信报装接入,办理红线内方案审核、网络接入方案设计环节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通网等环节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审批时间),总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是不涉及外线施工(附近有通信管网)的通信报装接入,报装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安装网络接入不超过3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6.有线广播电视。一是涉及外线或分配网工程施工的有线电视报装接入,受理报装申请、组织现场勘查、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接入方案设计环节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和分配网工程时间),竣工验收后开通信号不超过3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18个工作日。二是不涉及外线及分配网工程施工的有线电视报装接入,报装申报不超过2个工作日,安装通信号不超过3个工作日,总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主要措施

(一)取消前置程序。全面取消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巧立名目设立的附加条件和手续,不得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前置程序。

(二)实行“一窗受理”。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整合分散设立的报装服务窗口,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用户报装“最多跑一次”。有条件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可依托“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一体机,推动市政公用服务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

(三)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主动为客户提供报装接入技术指导,通过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报装资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开通办理进度线上查询功能,减少报装接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切实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

(四)加大宣传。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网络媒体、营业网点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增进企业、公众对改革措施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随着改革深入,本通知将进行动态调整。实施过程如发现问题,请径向市工改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1217


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市工改办):蓝文戈 3378017

市自然资源局:周敏 3369337

市城管局:蓝永忠 3396013

市发改局:黄科3861853。

  市水利局:程灶林 336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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