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清城)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临时管委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改办、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我市建筑业营商环境,根据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要求以及工作部署,经与住建、城管、气象、水利部门商讨,我办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事项,制定了《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细则2.0版(试行)》(附件1),现将有关优化内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范围和深度。在《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应简尽简”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实施告知承诺的事项和清单材料(附件2),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力求最大限度为项目落地争取时间。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阶段事项审批结果后的监督管理。在申报施工许可环节,各事项审批部门应就相关内容详尽告知,申请人就被告知内容进行承诺,双方签署《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书》(附件3)并盖章,《审批告知承诺书》由各事项审批部门参照样式(附件3)制定及补充完善。在双方签署的《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书》基础上,结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为抓手,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奖惩机制,促进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全程服务”转变。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工作细则》自2023年5月 4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并实行动态管理与调整。各县(市、区)、产业园区应结合当地情况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告知承诺制实施部门反映。
附件:1.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细则2.0版(试行)
2.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实施告知承诺制主要事项清单
3.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书(样式)
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 4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