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号)精神,为了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现将《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随着改革的深入,本《细则》及相关文书将进行动态调整。试行期间如有疑问,请迳向我办反映。
附件:1.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细则(试行);
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