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手续,减少行政审批时间,现将《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和《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随着改革的深入,本《细则》和《指南》将进行动态调整。试行期间如有疑问,请迳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1.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3.清远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手续。
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