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局制定了《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7日
(联系人:杨文龙,联系电话:0763-38676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根据省、市领导有关强化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构建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长效机制,结合市住建局《关于成立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制定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力度。领导同志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及时解决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为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制
按照2020年10月12日市住建局关于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要求,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监管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强化企业责任主体“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指导各级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局各科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主要检查督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全市住建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安排情况详见附件2)。
(一)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3):
1.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情况。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的情况。
3.落实上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决策部署等情况。
4.贯彻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情况。
5.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体系建设情况和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6.建筑施工、城镇老旧危楼、削坡建房等重点领域及重点企业监管情况。
7.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保障情况。
8.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
共性内容(详见附件4):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3.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5.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落实情况。
6.按照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7.贯彻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落实整改闭环管理及规定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并定期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情况。
8.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自查,及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并落实相应风险级别的具体管控措施情况。
个性内容:
根据住建行业各有关重点领域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及广东省住建厅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由各牵头科室确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清单表格。
四、工作要求
(一)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对定点联系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市住建局领导带队对分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情况的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各牵头科室要主动向市住建局领导汇报并联系好受检查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工作的检查督查。
(二)市住建局检查督查组要深入到县(市、区)住建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要以随机抽查为主,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专家+检查清单”的监督检查模式,尤其要深入到建筑工地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部位,城镇老旧危楼和危险房屋,农村削坡建房等危险性较大场所,认真检查受检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详细查阅相关资料、记录等基础台账。精准督办、确保部署及时、行动有力、落实落地。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参照市领导同志和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根据实际,统筹安排,进一步推进县(市、区)住建部门领导同志定期明查暗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落实。
(四)负责牵头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督查的科室要列出检查指引清单,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被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等,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程序。
(五) 负责牵头市住建局领导检查督查的科室(站、办)要将市住建局领导同志带队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总登记表(附件5)、检查督查相关信息(含照片)等通过粤政易报局质量安全监督科(以扫描PDF文档形式上传),由该科室做好备案归档工作。
附件:1.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督查各县(市、区)住
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2.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安排表;
3.市住建局领导同志督查检查各县(市、区)住建
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登记表;
4.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情况登记表;
5.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情
况登记表。
附件1
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督查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表
备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附件2
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工作安排表
备注:具体以市住建局领导政务安排为准
附件3
市住建局领导同志督查检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登记表
检查对象: 填报日期: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 填报人:
附件4
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登记表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 填报人:
附件5
市住建局领导同志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登记表
检查对象: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