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建筑施工领域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4-16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扭转清远市施工领域高边坡深基坑问题多发态势,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粤安办〔202134 号)和《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风险主动报告工作的通知》(清建〔20213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清远市实际情况,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清远市建筑施工领域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建筑施工领域深基坑高边坡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年来,清远市建筑施工领域由高边坡深基坑工程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和社会矛盾问题呈多发状态,甚至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群体投诉事件也时有发生,对全市平安创建暨综治维稳工作极为不利。为认真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年以来省内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发生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强化监管责任和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即日起开展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基本遵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市有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和文件要求,深入查摆深基坑高边坡工程领域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执法,形成震慑力,进一步明确深基坑高边坡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促进深基坑高边坡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结合施工安全风险一项目一清单、建筑施工领域风险主动报告等制度构建深基坑高边坡高压态势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在建工程防汛防台风措施,有力推动清远市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整治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2号)附件2规定属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基坑(槽)的土方开挖、高边坡、支护、降水工程。

(二)高边坡工程。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中第3.0.2条附录A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边坡工程:岩质挖方边坡高度超过30米、土质挖方边坡超15米边坡处理工程且处于不良地质地特殊岩土地质地段挖方边段的挖方边坡。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前期保障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是否在开工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进行安全鉴定或委托公证机构保存施工前影像资料;永久边坡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纳入安全风险一项目一清单管理;监理单位是否针对深基坑高边坡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二)设计情况。施工图是否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施工图是否经审查合格,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审查。

 (三)专项方案管理情况。方案编制人是否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编制是否与设计和现场相符;方案审批人是否为企业技术负责人;超过规模的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后的修改有无再次审批,论证专家和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专项方案交底是否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员或方案编制人员,接受交底人是否为现场管理人员并签名留证;安全技术交底人是否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接受交底人是否班组全员并签名留证。

 (四)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动工前是否向主管部门进行风险报告,是否在现场显要位置设置公示,并根据现场动态更新;是否存在超挖现象,开挖顺序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支护形式、构造是否与专项方案一致,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组织论证;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履职,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施工过程是否按规定向主管部门进行风险主动报告。

 (五)监测检测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开展边坡、基坑监测,是否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监测方案并进行监测,监测频率是否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发现异常时报告是否及时;对锚杆、锚索、土钉墙等支护结构是否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六)验收情况。参与验收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进行分段验收和子分项验收,验收是否实测实量,人员签名、盖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施工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公司在全市范围内的深基坑和高边坡工程,对照附件《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展自查整改,由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复验确认,并将《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提交至监督机构进行复核。

  (二)核查整治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项目认真对深基坑和高边坡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提交《深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风险主动报告等制度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和高边坡进行全覆盖核查。专业力量不足时,可通过聘请专家的方式配合检查,并将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采取的监督执法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三)督查提升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跟踪整改到位,巩固专项检查成效,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台账通过粤政易报送至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联系人:欧家辉,联系电话:0763-3862406)。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动员部署。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提醒动员会,及时将深基坑高边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至各相关参建企业,督促各参建企业严格按照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标准完成自查整改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带队检查重点内容,重点查处企业工作部署不及时、自查自纠走过场、隐患排查有遗漏、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行为。

  (二)严格实施监督执法措施。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核查发现对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的严格落实责令整改、停止施工、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事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并强化与应急、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

  (三)严肃督查问责。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各监督部门未对企业自查整改进行核查,对深基坑高边坡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的,安全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报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

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企业自查情况

复核情况

1

前期保障

建设单位是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是 □否

□是 □否

2

建设单位是否在开工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周边建筑物、构筑及管线委托进行安全鉴定或公机构保存施工前影像资料

□是 □否

□是 □否

3

永久边坡结构是否办理施工许可(仅针对边坡工程)

□是 □否□无此项

□是 □否

无此项

4

是否纳入安全风险一项目一清单

□是 □否

□是 □否

5

监理监督

是否针对性编制监理细则

□是  □否

□是 □否

6

是否有针对边坡基坑开展巡查

□是  □否

□是 □否

7

设计情况

施工图是否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

□是  □否

□是 □否

8

施工图是否经审查合格

是  □否

 □否

9

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审查

□是  □否

□是 □否

10

方案编制

方案编制人是否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是  □否

□是 □否

11

方案编制是否与设计和现场一致

□是  □否

□是 □否

12

方案审批、论证

方案审批人是否为企业技术负责人

□是  □否

□是 □否

13

超过规模的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论证,论证后的修改有无再次审批

□有  □否        □无此项

□有 □否        □无此项

14

论证专家和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是 □否

15

方案交底

交底人是否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员或方案编制人员

□是  □否

□是 □否

16

接受交底人是否为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并签名留证

□是  □否

□是 □否

17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人是否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是  □否

□是 □否

18

接受交底人是否班组全员并签名留证

□有  □否

□有 □否

19

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是  □否

□是 □否

20

动工前是否向主管部门进行风险报告

□是  □否

□是 □否

21

是否在现场显要位置设置公示,并根据现场动态更新

□是  □否

□是 □否

22

是否存在超挖现象

□有  □否

□有 □否

23

开挖顺序是否与方案一致

□是  □否

□是 

24

支护形式、构造是否与方案一致

□是  □否

□是 

25

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组织论证

□是  □否

□是 

26

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履职,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有  □否

□有□否

27

施工过程是否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

  □否

 □否

28

监测检测

施工单位是否开展边坡、基坑监测

□是  □否

□是 □否

29

是否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规范的观测方案和开展第三方监测

□是  □否

□是 □否

30

监测频率是否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

□是  □否

□是 □否

31

发现异常时报告是否及时

□是  □否

□是 □否

32

对锚杆、锚索等支护结构是否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是  □否

□是 □否

33

验收情况

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是  □否

□是 □否

34

是否有分段验收和子分项验收

□是  □否

□是 □否

35

验收是否实测实量

□是  □否

□是 □否

36

人员签名、盖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是  □否

□是 

现场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自查整改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复验意见:

 

                                 总监签名(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符合要求;□局部停工整改;□全面停工整改。

其它意见:

 

               监督员: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施工单位自查整改后,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再提交主管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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