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远市2021年绿色社区名单的公示(第二批)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16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成〔2020〕68号)、《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和《清远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清建〔2021〕78号)的要求,清远市在原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街道推荐、各地初核,市级组织专家对照《清远市绿色社区考核标准评分表》的评分标准,从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化水平和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五大方面对各地申报的绿色社区的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并到社区现场核验绿色社区建设内容后进行评分。根据评分要求考评总分为100分,达到70分以上为符合绿色社区的标准,佛冈县城东社区等10个社区已达到绿色社区标准,按规定拟将上述社区评定为“清远市2021年绿色社区”。

  现将佛冈县城东社区等10个社区拟评定为“清远市2021年绿色社区”名单(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3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异议内容。我局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项目重新审核。

  联系电话:0763-3301123  

  电子邮箱:qy3376010@163.com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2室(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清远市2021年绿色社区名单汇总表(第二批)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清远市2021年绿色社区名单汇总表(第二批)

序号

所属区域

评定城市社区

名称

专家评定分值

备注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金山社区

81.5

2

连南瑶族自治县

三江社区

87

3

连州市

冈溪社区

90

4

连州市

北山社区

85

5

阳山县

城南东社区

85

6

佛冈县

城东社区

85

7

佛冈县

沿江社区

91

8

英德市

城西社区

90

9

清新区

明霞社区

93

10

清新区

玄真社区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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