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3-24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把《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23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重大

行政事项决策目录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权责清单及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必要性

说明或理由

解决问题说明

文件主要内容

制定依据

1

《清远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

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是“一城一策”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机制的规定性动作,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对于引导预期、促进住房市场中长期供需均衡,引导土地和资金等要素投放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把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摸清人口和住房底数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住房需求结构变化,科学确定住房发展目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20143号)

2

清远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

绿色建筑能够提供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生活工作空间,让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规划》的编制实施,有利于解决清远市绿色建筑区域发展不均衡,加快转变传统发展模式,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绿色理念的宣传推广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规划》共分4章,分别为“十三五”工作回顾、“十四五”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3.《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

4.《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

5.《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等。

3

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

提出“十四五”期间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确保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有据可依,对于推进清远市装配式建筑高质、有序发展,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助力清远市“南融北拓桥头堡、水秀山青后花园”“融湾崛起排头兵,‘双区’魅力后花园”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围绕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的提出了从生产基地建设到人才培训等多方面的详细措施,明确了装配式建筑落地的全流程管控,以及各相关部门在其中的主要工作和把控手段。提出了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保障性住房为先导、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为切入点的具体发展路径,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对促进清远市高质量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助力建筑产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专项规划》主要分为11章,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城市概况发展条件分析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装配式建筑管控规划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局规划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农村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引规划衔接与项目管控保障措施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26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20172月)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202110月)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20208月)

6.《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51129-2017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20174月)

8.《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

4

清远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政策文件,积极引导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实现清远市散装水泥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指导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编制《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清远市发展和应用散装水泥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是建材和建筑业实施绿色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散装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清远市发展循环经济和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清远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十四五”规划》包括4个部分内容,分别是发展现状、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令二〇〇四年第5

2.《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管函[2008]220

3.《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2011年第156号粤府令

4.《关于印发<广东省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粤散办〔201416

5.《关于在我省城市城区开展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粤建散〔201466

5

清远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为争取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并为全市高质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亟需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制定全市域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技术措施,明确清远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路线。

主要内容包括七大部分:

1)现状分析;(2)目标和指标;(3)分区指引;(4)建设管控;(5)规划衔接;(6)近期建设要求;(7)实施建议。

1.《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

2.《关于印发<2022年清远市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准备工作任务及分工表>的通知》(清建〔2021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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