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质量,统一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1号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专篇)示范文本,现征求你们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专篇)-新建项目》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专篇)-改建、扩建项目》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9月15日前反馈我局消防科。
附件:1.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专篇)-新建项目
2.清远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专篇)-改建、扩建项目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李卫高,联系电话:1350925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