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连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民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22〕20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标准规范要求,参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在当前开展城市社区基础信息摸查和前期上报完整居住社区试点基础上,清城区、清新区选取1-3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英德市、连州市参照选取试点,并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各区(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分别于2022年11月28日、12月6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民政局。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民政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3日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丘琳,联系电话:0763-3867905;
市民政局 唐睿 0763-336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