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关于印发《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7-11



市政务服务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清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临时管委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程度,强化政企联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关于试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部分事项并联审批2.0版》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制定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意识,住建部门将办理施工许可证企业信息通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推动至供电企业。供电企业通过推送的项目信息,提前掌握企业办电需求,主动服务,针对项目所处位置、建设规模、生产情况等制定“一企一策”供电报装接入方案,满足客户用电需求。发挥政企联动积极作用,各级住建部门和供电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以问题为导向,对企业在“办电、用电”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谈论解决和优化完善,持续提升清远营商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住建部门和供电局做好用电报装服务申报渠道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用户在申报施工许可阶段事项时同步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用电报装。

三、进一步强化数据共享

在现有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与供电系统对接的基础下,拓展接口功能,打破系统壁垒,进一步实现用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强化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扩大信息共享范围至供水、供气、网络等单位。优化管线管廊信息管理,将市政公共服务单位相关管廊信息进行共享,做到“一张蓝图”即可了解城市地下管线情况。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清远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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